新三板上市需要披露招股书吗
Ⅰ 公司上市前需要披露哪些财务信息,披露给谁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具体可参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Ⅱ 新三板上市需要披露的报告有哪些
申请挂牌公司应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关文件,其中信息披露文件包括:
1.公开转让说明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补充审计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有);
4.法律意见书;
5.补充法律意见书(如有);
6.公司章程;
7.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8.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如有);
9.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函;
10.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如有);
11.其他公告文件。
13. 申请挂牌公司二次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哪些内容?披露时间有何要求?
申请挂牌公司二次信息披露文件包括:
1.关于公司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公告(如有);
3.其他公告文件。
二次披露文件时间为T-1日,即挂牌前一个交易日。
Ⅲ 新三板年报披露要求有哪些
1、年度报告没有模板,那么年度报告摘要是否有模板?
答复:有。请参见《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附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摘要格式”。
2、年报中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什么程度?
答复:实际控制人应当披露到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包括股东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或安排的其他机构或自然人,以及以信托方式形成实际控制的情况。(《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34条)
3、年报需要经监事会审核同意才能披露吗?
答复:需要。监事会应当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及全国股转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报告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42条)
4、公司已申请了年报预约披露时间,是不是说必须在披露日的前2天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年报,不能更早召开也不能更晚?
答复:不是。披露董事会决议与披露年报是2个概念。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后2个转让日内应披露董事会决议,即2个转让日内披露的是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年报”仅为其中一个审议事项。而年报全文应当依据预约时间按时披露。
5、公司章程规定“年报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是不是说公司年报必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才能披露?
答复:不是。公司章程规定“年报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年报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能披露”是2个概念。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有关要求,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年报才能披露,并未要求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披露,也就是说,年报可以先行披露,再召开股东大会。
此外,从实践的角度说,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年报后,披露董事会决议、年报、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也便于在股东人数较多时使所有股东在股东大会前知悉年报内容。
6、根据股转系统公司要求,年度股东大会需要律师见证,对挂牌公司来说有一定成本,可不可以取消?
答复:请各家挂牌公司严格执行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有关规定,年度股东大会需聘请律师见证。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合规经营是挂牌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建议挂牌公司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待为此而支付的成本。
Ⅳ 新三板有招股说明书吗
一般这个企业的承销机构都有,如果是北京新三板,可以直接去官网查一下!先去确定一下他上的是哪个股交中心?再去网站或者法定承销商那里看就行!
Ⅳ 上半年新三板上市要不要披露上年年报
金融板块再创新高,这对大势稳定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从金融指数走势上看,金融股有望继续维持震荡上行格局,特别是在沪港通有了进一步预期,券商和银行股都没有大爆发的情况下,中短线潜力还是很大的。其他热点方面,船舶制造、电力、公用事业、环保等板块走势较好,这些板块走势表明,新经济、重装、高端制造、基建等正在形成新的对大盘推动力量,这也是未来投资者需要关注的热点方向。
Ⅵ 新三板挂牌公司每笔银行授信都需要披露吗
你好,无论哪个市场,挂牌就必须完全透明,
所有债务问题必须全部披露,不得隐藏,券商要附有连带责任的。
Ⅶ 新三板上市不需要递交招股说明书吗我想搜索新三板上市医疗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一直没找到。求助!
到股转公司官网www.neeq.com.cn上搜索,新三板叫做《公开转让说明书》。IPO才叫《招股说明书》。
另外,你也可以网络搜索“见微数据”,在里面选择新三板板块,然后搜索关键词。
Ⅷ 新三板上市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新三板上市有哪些条件?
要在新三板上市,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申请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含200人)的股份公司,直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挂牌;申请时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办理挂牌手续。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主要是指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有持续的经营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公司在挂牌前两个年度出现连续亏损,可能影响挂牌。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目前不少公司治理不够规范,例如公司章程仅仅是摆设,未能得到执行等。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公司成立、出资、增资行为合法合规,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公司股权明晰,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者潜在的法律纠纷。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新三板”主办券商,同时具有承销与保荐业务及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企业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企业要在新三板成功上市需要满足以上的六大条件,公司本身是依法设立的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