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ipo被否真相
看企业资质。啥都不懂就别瞎搞了。
『贰』 前三季度新三板企业IPO过会率80.95%是真的吗
WIND数据显示,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中,进行了IPO申报的企业占IPO审核企业总数(包含终止审查、辅导备案登记受理企业等)的26%。
截至昨日,新三板挂牌公司IPO首发申报已经接近两百家(未包含辅导备案登记受理企业)。
从保荐机构角度来看,申请IPO的新三板企业中,国金证券保荐的数量最多,达到33家;其次是招商证券,为29家。记者据WIND数据不完全统计,国金证券的IPO项目中,有30%来自新三板。除此之外,国元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申万宏源等券商的IPO项目中,均有30%以上来自新三板。相比之下,广发证券、中信证券、国信证券等券商新三板项目的占比较小。有业内人士认为,各保荐券商在开拓IPO市场、寻求业务突破点时,新三板为优质的市场,在新三板已形成一定资源优势的保荐券商可通过进一步布局实现突破。
『叁』 上市前夜被新三板公司举报造假,天常股份IPO还有戏吗
叫兽在新三板有点小名气,经常有朋友来问我问题,当我是个专家。不过这年头专家不是什么好词,如果有人叫我专家,如果熟的朋友,我一般会顶回去:你才是专家,你们全家都是专家。
在IPO中,中介机构都要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上,查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这些情况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总结一下:
新三板公司在挂牌期间,被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并不会造成申请IPO的实质性影响,新三板公司董监高在挂牌期间被处以公开谴责和不适当人选的违规处分会对该董监高任职资格产生实质影响,但董监高是可以换人的,这个问题其实不大。
但是,IPO审核对于发行人合法合规运行要求较高,被股转处罚都会成为关注的线索,特别是计入诚信档案的违规处分,需要高度重视。
另外,为何股转的处罚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对于IPO又有什么影响,又是另外一大段话,太长了,叫兽放在另一篇文章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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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新三板企业不管是ipo,还是被收购,其实都挺好
是的。
据新三板智库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新三板市场2017年上半年新三板重大资产重组并购交易(首次正式公告为准)为153起,总金额是263亿。相比2016年上半年的97起并购重组数量,2017年上半年增长了57%。
但在全部并购重组案例中,上市公司并购新三板的案例却在去年四季度开始转入低谷。2017年前两季度上市公司完成收购新三板的案例仅有24起,这仅占全市场的15%。
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来讲,IPO发审常态化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因此很多优质标的均将资本运作计划由并购重组改为了IPO.
而另一方面,A股端并购重组正在面临严监管,全市场并购衰减明显,这一情绪也传导至并购新三板公司这一层面。
『伍』 新三板公司IPO失败,前面融资来资金怎么处理
失败了,不影响前期投资。分红,配送该有都会有,只是上市的时间跨度延迟了
『陆』 如何理解新三板合法合规问题 新三板/IPO出资瑕疵及解决方案
1、有些问题不一定需要通过交钱或者罚款的方式解决,或者说有些问题不一定要在当下解决至少可以暂缓解决。
2、有些问题的解决可能不一定付出那么多的成本,如果五块钱解决问题那么我们不能为了保险建议企业去花六块钱解决。
3、有些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时间的方式解决,如果这个问题随着时间推移可以自动消化,那么我们可以充分披露这个问题以及风险,然后等着问题自己解决。
4、有些问题不一定需要通过开具证明的方式来证明合规性并规避中介机构的风险,开证明是一种懒惰的做法,对企业不公平,股转中心也并非一定赞成。
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产业与市场研究服务供应商。公司围绕客户的需求持续努力,与客户真诚合作,在行业调查报告、行业研究报告、市场调查分析报告、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IPO咨询等领域构筑了全面专业优势。中为咨询致力于为企业、投资者和政府等提供有竞争力的调查研究解决方案和服务,持续提升客户体验,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目前,中为咨询的研究成果和解决方案已经应用于3万多家企业,并向海外市场拓展。对于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瑕疵或者问题以及其合法合规性问题的判断,应该简略坚持以下思路:
对问题发生的背景和大环境进行详细分析,这个问题的出现是个案还是当时历史原因造成的普遍现象。模拟论证这个问题或瑕疵对公司生产经营以及盈利能力的影响,假定这个问题以及瑕疵最坏的结果来打算,那么这个企业是否还能正常经营是否还能够符合挂牌或者上市的条件。
企业在相关文件中充分披露这些论证的信息,让投资者知晓这个问题的性质以及影响,并告知投资者公司存在这样的不规范的地方以关注风险。
新三板/IPO出资瑕疵及解决方案
企业出资存在瑕疵,并不是个别现象,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也并不一定会构成实质性障碍,关键还是要看以何种方式解决及解决的彻底性如何。
对于我们承接的IPO综合服务项目,如果存在出资瑕疵,首先应该做出如下判断:
1、出资瑕疵发生日距申报期末的期间跨度是否小于36个月?如果小于36个月,则可能需要考虑调整申报期,使期间跨度大于或等于36个月。
2、出资瑕疵目前是否还持续存在?如果持续存在,则应考虑如何尽快解决。
出资瑕疵从性质上讲是严重的,我们在提供IPO综合服务时,不能因为所涉金额较小就掉以轻心,而应该想尽办法彻底解决,免留后患。当然,从成功案例来看,“所涉金额较小”也常常成为拟上市公司解释出资瑕疵对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的理由之一。
一、主要解决方法及思路
对于拟上市公司持续存在的出资瑕疵,其主要解决方法及思路如下:
1、股东补足出资
无论是何种出资瑕疵,首先要确保此出资确实到位、资本确实是充足的,需要相关股东补足的,要以后续投入方式使资本到位。
关于补足的方式,实践中不外乎这么几种:以货币资金补足(包括两种:一是股东再拿出现金资产补足,这种形式最直接、简单;二是股东以应付该股东的应付股利(如未分配利润经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产生应付该股东的股利)补足),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资产补足,但也有以债权补足的。
关于补足的金额,一般而言是缺多少补多少;但更谨慎的做法是按照近期末财务报表每股净资产折算出来的金额补足,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如 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补足的会计处理,首先应该追溯调减“实收资本(股本)”之不实部分,涉及所得税等税务问题的,还应考虑税务影响;然后借记相关资产,贷记“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但实际案例也有直接将补足的资产视为资本(股本)溢价记入资本公积,如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瑕疵资产转让
拟上市公司股东以权属存在瑕疵的资产(如划拨用地;产权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地产、股权、车辆等资产)出资,一种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是将该瑕疵资产作价转让(如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者由原股东用等额货币资金置换出瑕疵资产(如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彻底解决出资瑕疵,证明资本充足。
关于瑕疵资产的转让作价,不应低于原出资作价;否则,除非有合理解释,可能被认定为出资不足,侵害其他债权人和股东利益,需要补足出资。
如为产权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地产、股权、车辆等资产的转让,则存在以新瑕疵解决旧瑕疵的问题:即相关资产的产权从不曾转移到拟上市公司名下,而以拟上市公司名义出售。另外,如何以股份公司的名义完成过户,在操作上亦需要公司调动相关资源。
如拟上市公司股东以房产作价出资,但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并未进入拟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拟上市公司购买土地来解决,如 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
3、验资报告复核
对于因出资不足,由股东补足出资的;实际出资情况与验资报告不符,但验资报告日前后已缴足资本的;验资报告存在形式瑕疵的:通常需要由申报会计师出具验资复核报告,确认拟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实际到位。如果可能,还可以由原验资机构对原验资报告补充出具“更正说明”,如 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
但对于原出资时未经验资机构验资的,如 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则不适应验资报告复核,因为无复核对象。
4、取得批文及证明
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属实?工商部门结论的权威性是不容置疑的,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取得工商部门确认问题已得到解决并免予处罚的明确意见,如 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
资产权属瑕疵,应取得国资委、上级单位及其他资产权属相关方的确认文件,如 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
划拨用地转让的,需取得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国资委的批文,如 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
涉及税务问题的,需取得税务机关免予处罚的证明文件。
5、股东承诺
尽管《公司法》对出资不到位的情况已有明确的责任归属,即责任股东要负补缴义务、其他股东负连带责任,为进一步明确责任避免拟上市公司的不必要纠纷,将责任不带入上市公司,股东要出具对该出资瑕疵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
股东承诺有三种方式:(1)发行前全体股东承诺;(2)责任股东承诺;(3)其他股东承诺不追究责任股东责任。一般而言,第(1)种方式为最佳;如果不可行,可退而选择第(2)种方式;第(3)种方式是第(2)种方式可供借鉴的补充,与后者同时使用为妥。
股东承诺内容有:(1)对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上市公司损失承担无条件、连带赔偿责任,对股权比例无争议;(2)承担因拟上市公司划拨用地转让可能被国家有关部门追缴的土地出让金。具体应根据出资瑕疵的种类变通。
『柒』 新三板企业IPO有多难
基本现在无法转板,虽然有转板构思,但是真的转板政策什么时候下来谁都不知道,而且如果能够上主板,谁还去上新三板,除非业绩暴增,从新IPO,不然暂时没有其它办法
『捌』 进门财经:新三板公司被股转处罚,IPO还有戏吗
新三板公司在挂牌期间,被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并不会造成申请IPO的实质性影响,新三板公司董监高在挂牌期间被处以公开谴责和不适当人选的违规处分会对该董监高任职资格产生实质影响,但董监高是可以换人的,这个问题其实不大。但是,IPO审核对于发行人合法合规运行要求较高,被股转处罚都会成为关注的线索,特别是计入诚信档案的违规处分,需要高度重视。
『玖』 新三板企业IPO遭遇什么新烦恼
今年以来,新三板企业热衷通过IPO路径寻求资本市场升级之路,但当前有IPO计划的新三板企业遇到了“新烦恼”。
目前,新三板达到IPO标准的企业数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截至8月下旬,新三板11000多家挂牌企业中,达到法定基础上市条件的占55%。这就是说,已有相当数量的公司与市场建立时的主体预设不一致,市场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加快完善市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