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香港创业板上市案例
⑴ 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
你好!富国环球投资为你解答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⑵ 香港创业板上市重要上市要求
1、不设盈利要求
高增长企业可能在创业期间并不一定取得盈利纪录,故《创业板上市规则》并无规定新上市申靖人一定要有过往盈利纪录即可在创业板上市。
2、保荐人及其持续聘任期
新上市申请人须聘任一名创业板保荐人为其呈交上市申请,聘任期须持续一段固定期间,涵盖至少在公司上市该年的财政年度余下的时间以及其后两个完整的财政年度。
3、可接受的司法管辖地区
新申请人必须依据香港、中国、百慕达或开曼群岛的法例注册成立。
4、经营历史
a. 证明具有至少24个月的活跃业务纪录;
注:如上市申请人为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或开采天然资源的公司,又或在联交所接受的特殊情况下,这项24个月活跃业务纪录的规定可在联交所的批准下获放宽。
b. 一直积极发展主营业务;
c. 于活跃业务纪录期间,其管理层及拥有权大致相同;
d. 如其附属公司负责经营申请人的活跃业务,必须拥有该附属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及不少于50%的实际经济权益;
e. 编制会计师报告,该报告须涵盖紧接上市文件刊发前两个完整的财政年度。
5、业务前景
新申请人须列明其业务目标,并阐释于指定期间内拟如何达致该目标。
6、最低公众持股量
a、对于市值少于港币10亿元的公司,其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0%,涉及金额须达港币
30,000,000元;
b、对于市值相等于或超过港币10亿元的公司,其最低公众持股量为港币2亿元或15%中之较高者;
c、新申请人必须于上市时有公众股东不少于100人。
7、公司管治
a、聘任胜任的人员负责下列职位:公司秘书、合资格会计师、监察主任及授权代表;
b、聘任至少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c、成立审核委员会。
包销安排于首次公开发售股份时,无硬性包销规定。
8、其它
上市时的管理层股东及主要股东合共须占新申请人不少于35%的已发行股本。
首次上市成本的主要类别一般包括:
a. 专业费用保荐人费用公司法律顾问费用保荐人法律顾问费用申报会计师费用物业估值费用公关服务顾问费用
b. 印刷方面的成本招股章程、申请表格、股票及其它印刷费翻译费
c.市场推广支出
d.股票过户登记处费用收款银行费用包销商佣金(如适用) 首次上市费交易征费
除首次上市费及交易征费外,上列所有其它费用均可由新申请人与有关方面商议,不过收费多少会受市场因素影响。首次上市费一般占首次上市总成本的小部份,须于递交上市申请表格的同时向联交所缴付。首次上市费不予退款,并以与上市申请有关的股本证券的预期市值计算。
创业板首次上市费概列如下:
首次上市费将予上市的股本证券的货币值(百万港元)
首次上市费(港元) 不超过100 100,000 不超过1,000 150,000 超过1,000 200,000
新申请人应缴付予联交所的交易征费为新申请人将予发行之证券的价值的0.011%。
详情请参阅《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九。
⑶ 香港创业板股票上市了么,代码是多少 哪里可以查询关于这个股票的信息呢
香港创业板成立于1999年11月25日,香港创业板市场是主板市场以外的一个完全独立的新的股票市场,与主板市场具有同等的地位,不是一个低于主板或与之配套的市场,在上市条件、交易方式、监管方法和内容上都与主板市场有很大差别。其宗旨是为新兴有增长潜力的企业提供一个筹集资金的渠道。它的创建对中国内地和香港经济将产生重大的影响。从长远来说,香港创业板目标是发展成为一个成功自主的市场——亚洲的NASDAQ。
所以,香港创业板是个一种股票市场,而不是一种股票。
⑷ 香港创业板三只新股上市前为什么会被叫停
您问的这个问题应该是2017年2月份的事情:
造壳炒壳、暴涨急跌、股权高度集中……面对长期困扰香港创业板市场的“顽疾”,香港证监会近日终于亮剑。2月份以来,尚捷集团、心心巴迪、浩柏国际等3只香港创业板新股在上市前夜被紧急“叫停”。
鸡年伊始,内地资金加速南下引爆港股市场投资气氛,香港主板市场气势如虹,恒生指数和国企指数节节攀升,新高迭起。但是,香港创业板市场却跌入冰点,香港创业板指数15日收报343.91点,接近历史最低水平。其中,2月份以来已累计下跌6.1%。
这一巨大反差或许与香港证券监管层近期的系列行动有关。
2月3日,原本将于2月6日(周一)登陆港股创业板的心心巴迪发布公告称,为使公司及包销商有更多时间进行配售,加上监管机构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了查询,公司决定将配售及上市时间延后。2月7日,原本将于2月8日登陆香港创业板的尚捷集团也因同样理由宣布延迟上市。2月13日,原本将于2月14日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浩柏国际,也发布了类似公告,宣布延迟上市。
继1月下旬与香港交易所发布联合声明,并发布关于创业板上市及配售的指引后,香港证监会2月“手起刀落”,先后喊停了上述三家配售结果“有瑕疵”的创业板新股。
上述3只新股公告里提到的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主要指“寻求上市的证券,必须有一个公开市场”;所有公司上市时,公众股东至少达100人,并且单单符合最低人数要求还不行,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还不能过度集中。
有投行人士指出,上述3家公司很可能就是因为股权过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被监管层叫停,而股权过于集中很容易出现股票上市后股价被操纵的情况。
香港创业板股权高度集中
香港证监会有关人士指出,在香港,几乎所有创业板IPO都仅以配售方式进行,许多创业板新股都出现股权高度集中及股东基础狭窄的情况。
据了解,在配售过程中,经常的操作是,绝大多数股票均分配给一个或几个配售代理,而配售代理只将股票配售给少数首要承配人,剩余的极少数股票则分成少量(通常为1手或2手)配售给散户。尽管承配人数目超过100人,但最终的分配结果,与把发售股份只向首要承配人配售大致相近。此外,香港证监会也观察到有一小部分投资者多次在表面上互无关联的创业板首次公开招股中成为首要承配人。
香港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及2016 年上半年,在创业板IPO中,前25名承配人合计取得的拟分配股票平均占比高达96%,而整体发行的平均承配人数目仅为135人。
这使得香港创业板新股在上市后时常出现暴涨暴跌的情况,且成交特别稀少。香港证监会的数据显示,在2015年上市的所有创业板新股中,首日平均涨幅高达743%,2016年上半年创业板新股的首日平均涨幅也高达454%。相比之下,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香港主板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涨幅仅分别为5%及15%。
上市首日暴涨之后再出现持续急跌,是香港创业板新股的一个普遍现象。2015年首日涨幅最大的10只创业板股票里,有一半的股价在一个月内从最高位急跌逾90%。整体来说,2015 年上市的创业板新股,在一个月内平均从最高位下跌47%。
香港证监会主席唐家成近日表示,新上市创业板公司股权过度集中,股价出现极端波动,影响了香港市场声誉,香港证监会已采取行动。他承认证监会的工作仍有不足,香港证监会有必要做更多工作,令投资者对香港市场重拾信心,目前正联同港交所,检讨创业板运作。
⑸ 香港创业板上市有什么要求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⑹ 香港创业板上市主要上市规定
1、不设盈利要求
高增长企业可能在创业期间并不一定取得盈利纪录,故《创业板上市规则》并无规定新上市申靖人一定要有过往盈利纪录即可在创业板上市。
2、保荐人及其持续聘任期
新上市申请人须聘任一名创业板保荐人为其呈交上市申请,聘任期须持续一段固定期间,涵盖至少在公司上市该年的财政年度余下的时间以及其后两个完整的财政年度。
3、可接受的司法管辖地区
新申请人必须依据香港、中国、百慕达或开曼群岛的法例注册成立。
4、经营历史
a. 证明具有至少24个月的活跃业务纪录;
注:如上市申请人为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或开采天然资源的公司,又或在联交所接受的特殊情况下,这项24个月活跃业务纪录的规定可在联交所的批准下获放宽。
b. 一直积极发展主营业务;
c. 于活跃业务纪录期间,其管理层及拥有权大致相同;
d. 如其附属公司负责经营申请人的活跃业务,必须拥有该附属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及不少于50%的实际经济权益;
e. 编制会计师报告,该报告须涵盖紧接上市文件刊发前两个完整的财政年度。
5、业务前景
新申请人须列明其业务目标,并阐释于指定期间内拟如何达致该目标。
6、最低公众持股量
a、对于市值少于港币10亿元的公司,其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0%,涉及金额须达港币
30,000,000元;
b、对于市值相等于或超过港币10亿元的公司,其最低公众持股量为港币2亿元或15%中之较高者;
c、新申请人必须于上市时有公众股东不少于100人。
7、公司管治
a、聘任胜任的人员负责下列职位:公司秘书、合资格会计师、监察主任及授权代表;
b、聘任至少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c、成立审核委员会。
包销安排于首次公开发售股份时,无硬性包销规定。
8、其它
上市时的管理层股东及主要股东合共须占新申请人不少于35%的已发行股本。
首次上市成本的主要类别一般包括:
a. 专业费用保荐人费用公司法律顾问费用保荐人法律顾问费用申报会计师费用物业估值费用公关服务顾问费用
b. 印刷方面的成本招股章程、申请表格、股票及其它印刷费翻译费
c.市场推广支出
d.股票过户登记处费用收款银行费用包销商佣金(如适用) 首次上市费交易征费
除首次上市费及交易征费外,上列所有其它费用均可由新申请人与有关方面商议,不过收费多少会受市场因素影响。首次上市费一般占首次上市总成本的小部份,须于递交上市申请表格的同时向联交所缴付。首次上市费不予退款,并以与上市申请有关的股本证券的预期市值计算。
创业板首次上市费概列如下:
首次上市费将予上市的股本证券的货币值(百万港元)
首次上市费(港元) 不超过100 100,000 不超过1,000 150,000 超过1,000 200,000
新申请人应缴付予联交所的交易征费为新申请人将予发行之证券的价值的0.011%。
详情请参阅《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九。
⑺ 为什么中国公司到海外上市
国内股市积重难返是有目共睹的,上市公司融不到资,股民大多数套牢,未上市公司上千家排队等待,且国内证券市场改革,这就逼迫一些民营科技企业另辟捷径,走出国门。尤其从2004年以来,一大批民营企业纷纷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成功,形成了海外上市的潮流。象盛大网络,前程无忧等。如今这些企业在美国的市场上凭着自己的优秀业绩还在蒸蒸日上。
1.无限的资金来源
因为国外资本市场汇集了全世界的资金,对任何一家懂得游戏规则,并有华尔街关系的好公司来说,融资的机会和空间极大,并且融资不受到限制。因为美国资本市场是完全市场化的,只要民营企业的业绩足够好,它一年中的融资规模和融资次数是不受限制的。
2.极高的公司市值
美国市场崇拜高品质,高成长的企业。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具有极大的市值增长空间,除国内的A股市场外,美国市场迄今仍是全世界市盈率最高的市场。标准普尔的平均市盈率是24-26倍。纳斯达克高科技股的平均市盈率为30-40倍,而香港、新加坡的平均市盈率仅仅是8-10倍。因此,在美国能以更高的市盈率筹到更多的资金。如现有的中国三大网站(新浪、网易和搜狐)在股市连续三年不景气的情况下依然冲刺到10亿美元以上的市值。而且此类股票也只属于小型股票而已。一般成长型的大型企业,比如雅虎,亚马逊等均享有接近200亿美元的市值。这还是经过三年大熊市调整以后的市值。由此可见,美国股市赋予成长型公司的市值之高。正是因为美国股市拥有如此强大的融资能力,所以多数成长型企业选择美国股市,尤其是在NASDAQ市场挂牌。
3.极大的市场流通量
由于资金的充足,体制的健全等原因,美国股市是世界上最大和最流通的市场。当今国内股市一天的交易总额在10亿美元左右,只相当于美国蓝筹股,如英特尔、微软等个股平均每天的交易额。可见美国市场容量之大。
4.成熟而有经验的投资者
因为美国市场以基金为最主要的投资者,散户起不到很大作用,所以对于懂得应付基金投资者的上市公司而言,将会获得一大批成熟和有经验的股东,并且有相当稳定的高市值。
5.合理的上市费用
与国内股市和香港股市相比,到美国借壳上市费用成本较低,也比较合理。尤其是买壳上市,成本更低。对于有实力和魄力的国内公司,应是极好的机会。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借壳上市的结果可保证。
6.严谨的法律,极高的透明度
对于注重企业长期发展,正规化和国际化的大型上市公司,美国股市的法律保障和透明度对其产生深远的影响,这不仅能提升公司的形象和内部文化,更能吸引更多有信心的世界级投资者。
7.借壳上市操作时间短
透过借壳上市的方式,在美国国家级市场挂牌,从正式签署协议算起,最长需要6个月,短的只需要3个半月。
⑻ 香港创业板上市基本要求
公司须在中国内地、香港、百慕达及开曼群岛的其中一个地方注册成立;
公司必须有主营业务;
公司在上市前两年必须在基本相同的控制权及管理层管理下运作;
首次招股的最低公众持股比例要达到3000万港元及占总股本的25%;
管理层股东必须接受为期两年的售股限制期,在这一期间,各持股人的股份将被搁置在一个各方都同意的存储处;
对申请上市企业没有最低利润要求。
香港创业板市场的基本上市要求为:于申请上市前两年有活跃业务记录;拥有主营业务;在申请上市前两年公司须大致由同一批人管理及拥有;于上市后至少两个完整财政年度聘用一名保荐人担当顾问;最低公众持股量须占已发行股本的25%(市值少于40亿港元的公司,最少要达3000万港元)。至于市值相等于或超过40亿港元的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须占20%,或10亿港元。
参考资料:http://finance.huanqiu.com/roll/2009-05/460118.html
⑼ 香港创业板的首次上市成本
以下为首次上市成本的分类简介,纯粹以供作参考之用,并非彻底全面。有关成本可视乎个别情况而有所不同。阁下如想了解更多资料,应咨询创业板保荐人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
首次上市成本的主要类别一般包括: *保荐人费用
*公司法律顾问费用
*保荐人法律顾问费用
*申报会计师费用
*物业估值费用
*公关服务顾问费用 *招股章程、申请表格、股票及其他印刷费
*翻译费 *股票过户登记处费用
*收款银行费用
*包销商佣金(如适用)
*首次上市费
*交易征费
除首次上市费及交易征费外,上列所有其他费用均可由新申请人与有关方面商议,不过收费多寡会受市场因素影响。首次上市费一般占首次上市总成本的小部份,须于递交上市申请表格的同时向联交所缴付。首次上市费不予退款,并以与上市申请有关的股本证券的预期市值计算。有关费用的详情载于《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九。创业板首次上市费概列如下:
首次上市费
将予上市的股本证券的货币值(百万港元)首次上市费(港元)
不超过100 100,000
不超过1,000 150,000
超过1,000 200,000
新申请人应缴付予联交所的交易征费为新申请人将予发行之证券的价值的0.011%。详情请参阅《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