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流通股的比例
A. 对一个公司来说,在股市上流通的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一般是多少
1、一般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只占总股本的25%~40%,一是证监会根据股市的承受力,不同意上市公司大额度发行的数量,二是上市公司也有防止恶意收购吧,特别是能源类的石油、矿山等国家不会让上市公司的股份全流通的;但现在A股有很多事全流通的上市公司,这样的全流通就没有大小非解禁的问题;
2、目前的全流通股票:600019 宝钢股份;600031 三一重工;600247 物华股份 ;600352 浙江龙盛;600487 亨通光电 ;600500 中化国际 ;600512 腾达建设;600521 华海药业 ;600570 恒生电子;600601 方正科技 ;600603 ST兴 业;600642 申能股份;600651 飞乐音响 ;600652 爱使股份 ;600653 申华控股 ;600832 东方明珠 ;广州控股,鲁西化工等等;
3、你有能力把一个上市公司的股票全买下来,当然可以控制该公司的,但没有必要的,你出钱买人家的股票。人家把钱拿上了,你的收益在哪还不知道的;要有那么多钱买人家股票,还不如自己弄个股份公司,也想法设法上市发行股票,赚投资人的钱多顺当,你先拿上钱一夜之间成了亿万富翁,至于后面的事只有天知道哦。
首先开通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权限,个人需要500万金融资产;有了权限就像股票一样买卖,1手1000股
C. 新三板企业能发行多少股权在市场上流通哪
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原有股份(除有限售期要求的股分)的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交易,不是上市新发行股份。
但新三板可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目前,没有法规对定向增发的数量进行限制,由挂牌公司自主确定。
D. 新三板限售股比例是
第一大股东挂牌后解禁三分之一,挂牌后一年解禁三分之一,挂牌后两年解禁三分之一。
其他的股东没有限售
但是股份公司成立后,所有股东股份要锁定一年。
E. 为什么有的股票 流通比例 为74%而流通股本和总股本的比例却是100%啊
自由流通比例=自由流通量/总股本
自由流通量
为反映市场中实际可交易股份的股价变动情况,沪深300指数剔除了上市公司股本中的不流通股份,以及由于战略持股性质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基本不流通的股份,剩下的股本部分称为自由流通股本,也即自由流通量。
公司发行在外的A股总股本中,限售期内的限售股份和以下六类股份属于基本不流通的股份:
(1)公司创建者、家族、高级管理者长期持有的股份
(2)国有股
(3)战略投资者持股
(4)冻结股份
(5)受限的员工持股
(6)交叉持股
上市公司公告明确的限售股份和上述六类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过5%的股份,都被视为非自由流通股本。
在以往的指数计算中,只要是在交易所有权利进行场内流通的股票均算作流通股,这样无论是公司发起人、国有股还是战略投资者的股份,一旦获得流通权,就可以算作自由流通股。
但是最新公布的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案中对自由流通股作出了定义:自由流通比例是指公司总股本中剔除以下基本不流通的股份后的股本比例: ①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者长期持有的股份; ②国有股;③战略投资者持股;④冻结股份;⑤受限的员工持股;⑥交叉持股等。
根据上述定义,国有股、发起人股等许多股份即使在获得流通权以后仍然不计入指数,这样在股改基本完成和新股发行全流通的背景下,这一规定对未来的指数计算将产生重大影响。
例如对宝钢股份(600019),在2008 年8 月19 日以后,目前宝钢集团持有的137.2 亿股股份(目前宝钢股份的流通股份为47.3 亿股)将全部可以上市流通,按照原来的计算方法,这部分股份将计入指数,但按照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义,这部分股份将不计入指数。再如中国银行(601988)在上市三年后,目前中央汇金持有的1713.25 亿股股份(目前中国银行的流通股份为43.31 亿股)将全部可以上市流通,按照原来的计算方法,这部分股份将计入指数,但按照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义,这部分股份将不计入指数。很显然,对于流通股的不同定义,在许多原来的国有股和法人股相继可以上市的情况下,对其在指数中的权重的影响极大。
按照原有的处理方法,成份股控股股东的股份限售期到期后,其权重会有较大变化,而超级大盘股的控股股东的股份限售期到期后,其对指数的影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义将减小这种变化。
问题在于如果有权流通的国有股、创始人股在市场上抛售时是否对成份股的权重进行修正等没有明确的说法。此外指数编制方案对于交叉持股没有给出明确定义(按一般理解,是指上市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因此很可能意味着今后中证指数公司对于部分股票在指数中的权重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F. 新三板股票交易数量有何要求
您好,目前新三板股票交易数量的规定仍为:
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大宗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新规为:单笔申报数量最低为100股、最高不得超过100万股,大宗交易除外。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该规定暂不实施,待市场平稳运行一段时间后再择机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