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债权融资有待完善
❶ Q.E 新三板上市如何融资 全程为您服
一、新三板企业融资方式:
新三板企业的融资方式有: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银行贷款融资、资产证券化、优先股等几个方式,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这些方式。
二、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的形式主要为定向增发。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
1、定向增发条件较为宽松,没有业绩方面的要求,也无融资额的限制,极大刺激了上市公司采用定向增发的冲动。定向增发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流方式。
2、定向增发特定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3、定向增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增发部分的锁定期不是很长,锁定期结束以后,这部分股票将会进入二级市场流通,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4、定向增发不需要经过烦琐的审批程序,也不用漫长地等待,并且可以减少发行费用。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券商承销的佣金大概是传统方式的一半左右。
5、募投项目不是定向发行的必要条件,不要求披露具体项目情况,只要求披露募集资金投向;定向发行股份没有限售要求;定向发行没有时间间隔要求。
三、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包含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为银行的商业贷款。新三板公司经过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完成改制、挂牌等一系列工作之后,经营运作相对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完整,企业信用水平得到提高,可以从银行获得更高的贷款授信额度,股权质押贷款也更容易。第二种形式为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
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其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没有对募集资金进行明确约定,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发行人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设定合理的募集资金用途,如偿还贷款、补充营运资金,若公司需要,也可用于募投项目投资、股权收购等方面,资金用途相对灵活。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同时,私募债的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四、银行贷款融资
除传统的固定抵押贷款和信用证等外,新三板与全国大中型共15家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支持创新性融资业务包括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融资等。
五、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
2013年,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明确,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主要为债权类和收益权类资产。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债权类资产可以实现真实销售,做到破产隔离;收益权类资产,相关收益依赖于原始权益人正常经营。
证监会允许管理人根据基础资产的特性和交易结构,选择采用结构分层、差额支付、外部担保、流动性补偿等多种方式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增级,并未要求必须有外部担保。
六、优先股
2014年9月19日,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为新三板优先股发行与交易奠定了基本制度基础,明确了试点期间优先股的发行主体、豁免核准、转让场所等问题,规范了优先股定向发行环节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及申请文件。
❷ 企业没钱怎么在新三板融资
一、股权质押贷款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经过股改、挂牌等一系列规范化操作后,新三板企业信用水平得到提高,企业股东可通过将所持股份质押给银行,从银行获得贷款授信额度。
股权质押贷款主要从2016年下半年兴起,目前占据新三板债权融资中的绝大部分,并且主要来自股份制商业银行。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自2012年5月推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优点有:
(1)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短;
(2)资金用途相对灵活,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合理安排;
(3)期限较银行贷款长,一般为两年;
(4)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
但是,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缺点也很明显,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而且流动性不高,只能在合格投资者之间,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
因此,经历过最初的一波火热之后,如今中小企业私募债已少人问津。
三、双创债
“双创债”全称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是一种专门针对创新创业企业的公司债,由证监会于2016年3月8日试点推出。
“双创债”试点初期的目标公司为拟上市、已经或计划在新三板挂牌的中小型创新创业企业。
“双创债”与定向增发和股权质押等融资方式相比,审核流程简便、融资成本低、资金用途广泛。
目前已经发行“双创债”的企业中,很大一部分是新三板企业。2016年已有9家新三板企业发布了预案或已发行成功,包括方林科技、凡拓创意、龙华薄膜等。
四、资产证券化(ABS)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与传统的证券发行以企业为基础不同,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将缺乏流动但能带来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发行证券的方式出售,来获得融资。
资产证券化更适合于现金流稳定的企业,就目前而言,新三板企业普遍现金流并不稳定,要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碍。
资产证券化融资在新三板异军突起于2016年,试吃螃蟹的企业有3家,分别是融信租赁、福能租赁和顺泰租赁。
五、商业保理
新三板企业哭穷,其实不是没钱,而是大部分的钱都在应收账款上,怎么把应收账款变现呢?商业保理是一个选择。
商业保理即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的保理,是指供货商将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综合性商贸服务。
商业保理的本质是供货商基于商业交易,将买方(即采购商)转为自身信用,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的融资,特别适合中小企业。
据三板虎统计,2017年以来新三板就有15家企业申请及办理了保理业务,包括亿鑫股份、朗鸿科技等。
六、绿色债
作为一个新兴品种,绿色债券是一种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债券,并在审核、发行、流通、财税等多个方面获得支持。
绿色债券的优点有两个:
(1)融资成本比较低。因“绿色”标签受到资本青睐,利率往往比普通债券低。
(2)审核进度较快。公司债的审核时间一般在1个月左右,而绿色债的审核时间通常在1个月之内。
不过有利必有弊,绿色债也有其缺点:
(1)资金用途受到限制,募集资金不能用来补充流动资金;
(2)一般绿色产业项目周期较长,资金使用成本较高。
目前,国内绿色债券的发行人以央企、地方国企为主力,募集资金前三大投向为节能、清洁能源和污染防治。
自去年年初启动以来,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迅猛,成为当前绿色企业及绿色项目的重要融资渠道。
七、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
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是指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融资,且该融资以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合同项目未来收益权作为质押。
所谓的“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技术改造,通过分享用能单位未来节能收益为盈利模式的一种新型的节能运作模式。
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的特色在于:
(1)以未来收益权质押方式进行融资,无需抵押、无需担保;
(2)融资期限灵活,一般与节能改造项目运营周期匹配,最长可达3年;
(3)审批速度快,融资成本低。
针对节能服务公司轻资产、投入大、回收慢等业务运营特点,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能有效解决中小节能服务公司因担保不足发生的融资难问题。
目前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仅限于合同管理服务领域的企业,在新三板推广普及的范围尚小,据三板虎了解到,深圳市新三板企业世能科泰曾于去年实施过该种融资。
❸ 提升新三板挂牌企业融资效率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1、融资收益要与风险相匹配。最简单的道理就是风险越小,支付的成本越小。这也就是为什么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代价不同。
2、融资规模需要量力而行。筹资过多会造成临资金闲置。对股权融资而言,过多的融资意味着丧失更多的控制权,要和别人分享更多的成长红利(PS:新三板的小额、快速融资方式非常适宜企业早期的发展。)。若估值过高,机构投资者一般还会要求对赌条款。对债权融资而言,融资规模过大,直接就提升了企业融资总成本,还会造成还款压力。
3、对融资工具了然于胸。企业尤其是挂牌企业,不应当将融资的视野局限在银行信贷以及新三板定向增发。企业需要熟悉各种融资工具以及相应的融资成本(企业需要记住一点——企业融资成本是决定企业融资效率的决定性因素)。通常,企业融资以融资来源划分可分为财政融资,商业融资,内部融资,银行融资、债券融资,最后是股票融资。
4、各类资本的占比须合理。债权资本和股权资本的比例在企业资本结构中最重要,企业融资时,企业老总需要考虑这一比例是否能保证企业价值最大化。
5、预计融资期限。首先需要预计资金的使用期限。若为弥补流动性需要,可选择短期融资方式。(当然,选择短期融资也需要注意风险,企业借高利贷还银行借款最后被银行断贷的不在少数。因此企业要谨慎。)若企业是用于长期投资或购置资产,则适宜用长期融资方式例如长期贷款、企业内部积累、租赁融资、发行债权、股票等。
6、新三板企业融资还需注意控制权问题。融资结构具有明显的企业治理功能,它不仅规定企业收入的分配,而且规定着企业控制权的分配,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控制权争夺。企业在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时不能因为资金而丧失企业的控制权。
7、把握融资的最佳机会。过早融资会造成资金闲置。然而过晚融资则会造成丧失机会期(例如有创业项目因为企业老总没有提前规划,直到企业资金快用完了才去找融资,结果这个好项目因为缺乏资金而失败。实际上在之前有风投来谈,但是创业者没有意识到融资的紧迫性而拒绝掉了。没有资金,项目只能失败。)并且,企业在有钱的时候谈融资往往比缺钱的时候谈融资要方便,成本要低。未雨绸缪,踏好融资的时节点是新三板企业融资需要注意的。
❹ 新三板盘交易规则有待完善吗
在此次交易新规中,盘后存在协议转让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两种方式。其中,盘后协议转让的门槛为10万股或成交金额100万元,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则适用收购等特殊情况。业内人士认为,盘后的协议转让实质上已与A股市场的“大宗交易”制度类似。盘后“大宗交易”配合盘内的集合竞价及做市转让,使得新三板市场股票交易制度得到完善。
在旧的协议转让制度下,利用规则漏洞进行的“1元交易”的情况频发。2016年12月8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大乘科技股价从前一个交易日的5元/股跌至0.01元/股。而8万股的成交额仅为800元,导致当日股价跌幅达到99.8%;次日股价却飙升至20元/股,创下199900%的涨幅。放眼过去的新三板全场,大乘科技并不是个案,这样的情形在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挂牌公司中大量存在。这一方面为投机者操纵股价提供了土壤,也让二级市场中协议转让股票价格系统性失真现象凸显。
2017年9月,全国股转公司对万国体育控股股东邢金红采取了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邢金红在8个交易日用25.1万元将万国体育的股价从250元/股“砸”到1元/股。在邢金红及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以1元/股的价格转让123.3万股给邢金红个人控制的企业后,又在8个交易日内,用50.36万元将万国体育股价拉出8个涨停,收盘价从1元/股拉升至251.8元/股。在新交易制度下,滋生上述乱象的规则漏洞被堵死。在新规推出后,交易双方要么在盘中进行不连续竞价交易,每个转让日撮合1次或5次;要么盘中进行做市交易,基本取消了盘中的“手拉手”协议转让。这种点对点的互报成交转让只能在盘后进行,且门槛提高到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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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债权融资有待完善 优先股发行不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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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雪山贷p2p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