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双创可转债”如何迈开第一步
根据《细则》,所谓“双创可转债”,是指创新创业公司依照法定程序非公开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细则》还明确,若发行人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的,可转换债券发行时,应当属于创新层公司。
在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投融资部业务董事郭志强看来,之所以限定为创新层公司,除了与业绩、成长性有关之外,也与创新层公司在信批等方面相对合规有关。“未来双创可转债在创新层取得良好发展之后,再进行推广会更加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