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壹』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制是怎么回事
这个属于定向增发股票,一般定向的对象不超过10人,价格是市场上前段时间的平均价。
『贰』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需满足哪些条件
请参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年5月14日 证监会令第99号)
第十一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第十二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第十四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六条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第十七条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第十八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九条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二十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方向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
『叁』 创业板公司申请股票在深交所上市需符合哪些条件
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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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市场上市,为什么公司股东人数要不少于200人如何达到
你可能理解有误.
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创业板上市前,其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这个问题的关键不是股东人数是不是符合公司法,而是上市前股东人数超过200人违反了证券法。
《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如果股东已经超过两百人,那就符合第(二)项,已经构成公开发行了。IPO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证监会核准,面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这是合法的。但在IPO之前,没有证监会和其他有权部门核准的情况下就超200人构成公开发行当然是违法了。
当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成功,其公开发行后,股东数自然就超过200人了.
『伍』 主板和创业板发行新股的条件,要求及程序的区别
达到主板上市门槛的创业板在审企业,是否到上证所上市这要看企业自身的考虑。他表示,因为创业板企业更改上市地,要面临重新申报、重新排队,企业需要自己衡量成本。
目前业内流传的一种说法是:中小板在审企业转到主板申请上市,仅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不用撤材料,原则上不用更换预审员;创业板在审企业转到主板申请上市,需要先撤回材料,再按主板规则修改材料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重新申报,重新排队,原则上重新安排预审员。企业撤回材料、重新决策、重新申报大约需一个月时间完成,发行审核程序各环节以受理时间为先后顺序排队。
监管层对主板排队企业到创业板上市的流程规定:“已申请在主板(包括中小板)发行上市的公司,在符合创业板发行条件和创业板市场定位的前提下,可自主选择转申请到创业板发行上市,但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先撤回主板发行申请,再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完善申请材料后,履行创业板发行申请材料的申报程序。”证监会同时提示,对转申请企业与新申请企业同等对待,没有受理和审核上的特殊安排。
沪深均衡审核”原则,证监会并未公开更多细节安排。业内对所谓“均衡”的一种解读是:在每个审核节点(主要包括见面会、反馈会、初审会和发审会)均以交易所为审核通道,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拟上市企业上会审核。即在每个首发审核节点的排会计划中,主板企业排会家数=中小板企业排会家数+创业板企业排会家数。以交易所为审核通道的均衡审核机制(主板审核通道=中小板审核通道+创业板审核通道)将建立,取代此前以板块为审核通道(上海0.5个、深圳1.5个)的不均衡审核机制。
『陆』 开通创业板需要什么条件
2020年4月28日后,创业板的开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资产门槛: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交易经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必须满足)。
满足条件一般可自助在手机交易软件申请权限开通。
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建议您咨询您账户所在券商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