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股票不超過
㈠ 科創版的股票最少買多少
50萬元。
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第四條規定: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機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符合境內法律及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本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條件作出調整。會員應當對投資者是否符合科創板股票投資者適當性條件進行核查,並對個人投資者的資產狀況、知識水平、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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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股票交易的相關要求規定:
1、科創板存托憑證在本所上市交易,以份為單位,以人民幣為計價貨幣,計價單位為每份存托憑證價格。
2、科創板存托憑證交易的其他相關事宜,按照本規定、《交易規則》以及本所關於股票交易的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3、科創板股票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適用《交易規則》相關規定。本所可以依據股價高低,實施不同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具體事宜由本所另行規定。
㈡ 科創板股票竟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
競價交易的科創板股票實行20%漲跌幅限制;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上市後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市價申報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與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
㈢ 現價申購科創板股票,最低和最高股數是多少
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上申購最低為一個申購單位500股。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中提到:
每一個新股申購單位為 500 股,申購數量應當為 500 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申購數量不得超過當次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過 9999.95 萬股,如超過則該筆申購無效 。
㈣ 科創板新股申購額度
科創板最低買入應不小於200股,可以按1股為單位進行遞增。
市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萬股,限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10萬股。
這樣就不要求投資者用整手數來進行交易,比如說可以按照203股這樣的手數進行
㈤ 科創板上市公司章程對於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權數量不得超過每份普通股份的表決權數量的()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第四章第五節「表決權差異安排」中
4.5.4上市公司章程應當規定每份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權數量。
每份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權數量應當相同,且不得超過每份普通股份的表決權數量的10倍。
㈥ 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多少
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20%。
2019年1月30日,上交所發布文件,規定科創板投資者准入門檻50萬,需24個月投資經驗,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漲跌幅限制擴大至20%。
因此,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20%。
(6)科創板股票不超過擴展閱讀:
科創板修改完善後的《注冊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包括:
1、明確科創板試點注冊制的總體原則,規定股票發行使用注冊制。
2、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精簡優化現行發行條件,突出重大性原則並強調風險防控。
3、對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流程作出制度安排,實現受理和審核全流程電子化,全流程重要節點均對社會公開,提高審核效率,減輕企業負擔。
4、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壓實市場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發行人等相關主體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責任,並針對科創板企業特點,制定差異化的信息披露規則。
5、明確科創板企業新股發行價格通過向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詢價確定。
6、建立全流程監管體系,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的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以及相關責任人員加大追責力度。
㈦ 科創板上市公司章程對於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權數量不得超過每份普通股份的表決權數量的()倍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第四章第五節「表決權差異安排」中
4.5.4上市公司章程應當規定每份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權數量。
每份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權數量應當相同,且不得超過每份普通股份的表決權數量的10倍。
㈧ 科創板股票網下初始發行比例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第十二條,在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比例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公開發行後總股本不超過 4 億股的,網下初始發行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 70%。
2、公開發行後總股本超過 4 億股或者發行人尚未盈利的,網下初始發行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80%。
3、應當安排不低於本次網下發行股票數量的 50%優先向公募產品(包括為滿足不符合科創板投資者適當性要求的投資者投資需求而設立的公募產品)、社保基金、養老金、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保險資金配售。
4、公募產品、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有效申購不足安排數量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向其他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配售剩餘部分。
5、對網下投資者進行分類配售的,同類投資者獲得配售的比例應當相同。公募產品、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的配售比例應當不低於其他投資者。
6、安排向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的,應當扣除向戰略投資者配售部分後確定網下網上發行比例。
應答時間:2020-10-1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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