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資產評估中的一些問題
『壹』 關於新三板的一些問題。
1、目前的新三板股票交易是非常不活躍的。所以會出現你所說的有些有交易,有些沒有交易的情況。
2、假設你有原始股,是有限售期的,限售期中無法拋售,一般可以做質押融資,限售期後就可以拋售了,但是也是需要尋找交易對手的。交易對手一般由自行尋找,也可以通過你的承銷券商尋找。目前為了包攬業務,證券公司都是承發承攬的。
3、新三板交易方式有兩種:一是投資者買賣雙方在場外自由對接,協商並確定買賣意向,再回到新三板市場,委託主辦券商辦理申報、確認成交並結算,也就是場外報價,場內成交;二是買賣雙方向主辦券商做出定價委託,由券商做出成交確認申請。
補充:新三板潛力較大,良好的轉板機制生成後,加上一些投機盤的參與,交易會活躍起來的。
『貳』 請教新三板股改資產評估的問題
1、必須評估;
2、收費視資產總額即項目復雜程度而定,收費標准可參考國家出台的指導意見:網頁鏈接
實際上可能會和上述標准差異較大,一般來說,實物資產及無形資產越多越復雜(房子、車子、機器設備、土地、專利等),評估費就越高。
『叄』 新三板掛牌,股改時,資產評估必須要選用至少兩種方法嗎謝謝
股改評估的話一種評估方法就可以,成本法!但是必須找證券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來做啊!我們做的新三年的評估很多啊!希望能多合作啊!
『肆』 談上市公司資產評估的幾個問題
一、資產重組對上市公司資產評估的影響
上市公司進行資產評估之前,首先應該進行資產重組。資產重組的目的,一方面是塑造企業,建立企業完善的經營機制;另一方面,我國企業股票發行採用「總額確定、限報家數」的方式,單個企業發行股票實行額度控制。因此,按照上市標準的要求,需對諸如企業經濟效益、資產規模等進行重組。重組必然引起資產范圍、規模、數量、質量、資產結構、資產負債結構以及經營效益的變化,直接影響資產評估工作。如果不了解和掌握資產重組方案,就難以做好資產評估工作,或者是,即使完成了評估工作,還要重新返工調整,影響資產評估工作的效率。資產重組通常是由證券商、咨詢公司從事的,不是資產評估人員的事情,大資產評估人員必須參與資產重組方案的設計。
資產重組對資產評估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在資產評估時應予以重視。
1、資產范圍的變化。企業中的資產包括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按其發揮效能情況,可以分為有效資產和無效資產。通常,進行資產重組時,往往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和無效資產,有時也會剝離一部分經營性資產,但剝離的經營性資產應以不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為前提,否則會影響企業的獲利能力,影響對企業收益的預測。
2、資產負債結構的變化。根據對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要求,其資產負債率應不超過70%,對於大多數企業來說,達到這一水平較困難,需要通過資產重組解決。重組方案會影響到企業資產負債結構,不僅影響企業獲利能力,還會影響企業場債能力,這在風險預測時需加以注意。
3、收益水平的變化。上市公司經資產重組後,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會超過10%,這種效果不僅通過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和無效資產減少資產總額獲得,而且非經營性資產減少使得收益計算中的折舊費減少,從而增加收益獲得。所有這些,均作為在企業評估市對未來收益預測的基礎。資產重組方案中,對於土地使用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出於種種原因(如資產收益率的原因),一般採用租賃方式和許可使用方式,單項資產評估時仍需對這些資產進行價值評估,只是這些評估價值不計入企業整體價值中作為折股依據,但要評估出土地使用權租金標准和商標權等許可使用費標准,作為企業簽訂租賃或許可使用合同的依據。採用收益現值法對未來收益預測時,在管理費用中增加這些租金和許可使用費,相應減少收益,這在評估中應加以注意。
4、經重組後的股份制企業已具備了市場經濟所要求的經濟實體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採用成本加和法與採用收益現值法得到的評估值會有差異,是正常現象。如果收益現值法確定的整體企業評估值大於成本加和法確定的整體企業評估值,其差額部分應是商譽。通常,商譽是不作為折股依據的,但商譽的存在會對企業股票的溢價發行等有一定的影響。現在行業管理文件要求是以收益現值法驗證成本加和法的結果,因此,當兩者結果有差異時,評估者不應解釋二者差異不應該出現或者差異數額較小的原因,而應該闡明這種差異是企業商譽的理由。
另外,作為資產評估的對象,是否應包括流動資產,這是爭議較大的問題。就其本身來說,流動資產具有流動性大、變現能力強的特點,評估流動資產並不困難,但很麻煩。這種麻煩主要體現在:一是流動資產種類多,主要包括實物形態流動資產、債權類流動資產和貨幣類流動資產;二是流動資產范圍難以界定,不同類型企業中流動資產的表現形態是不一樣的。除我國以外,國外對流動資產一般不評估。我國從企業全部資產的完整性考慮,也把它納入評估的范圍。筆者認為,流動資產不應作為評估對象。整體企業評估時,涉及到流動資產,可以其審計數作為價值依據。這樣做的理由是,流動資產期限短,變現能力強,價值變化不大;如果評估流動資產,勢必會引起企業中各項資產結構的變化,特別是流動資產中的費用項目與負債、企業損益等有著密切關系,處理不好,影響比較大。需要強調的是,不管是否把流動資產作為評估對象,在上市公司整體評估時,對流動資產的狀況都必須予以考慮。因為流動資產越多,償債能力越強;而流動資產扣減流動負債是公司的營運資金,它對公司的運營能力、盈利能力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所有這些,均會影響公司整體評估價值。
二、上市公司資產評估與資產處置
資產評估與資產處置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資產評估前的資產處置方案,會影響評估范圍、過程和結果,資產評估後的資產處置是依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的。資產評估人員可以對資產處置方式或可能產生的後果發表意見,但不能直接進行資產處置。同樣的,資產評估人員不能以資產處置為由,反向推算評估結果。
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時,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的20%(國家對採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20%.企業中的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其賬面價值是根據會計制度計價的,一般數額較低。但工業產權及非專利技術等具有投入和產出的弱對應性特點,一些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在生產經營中發揮出巨大的潛能,評估時表現出很高的價值,如果直接作價入股,有時會超過其注冊資本比例的規定。這時,評估人員的責任是客觀真實的評估這些資產的價值,而不是為達到這個比例而調高或降低資產評估價值。至於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如何處置,是採用作價入股形式、還是簽訂租賃合同形式,均是資產處置的內容。
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必需的資產。資產重組時根據剝離資產應按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原則,上述資產一般不能剝離。但由於收益率水平限制、上市額度的限制、注冊資本出資比例的限制等,上述資產往往採取租賃的方式或許可使用的方式。這種情況下,凡是這類資產均要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簽訂租賃合同或許可使用合同的依據。現實生活中,有的上市公司採用定額租金等簽訂租賃合同,使評估的租金價值形同虛設,可有可無,顯然是錯誤的,亟待糾正。因為這樣做的後果,一是定額租金缺乏客觀依據,二是極有可能損害公司上市後的社會股民權益。
資產評估結果如何利用,這也是理論和實踐上探討的熱點問題。需要說明的是,資產評估的利用不應影響資產評估結果,它是資產評估以外的事情,盡管緣起於資產評估,但與資產評估過程並無必然聯系。1990年,南華早報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時,聘請了一家澳洲的評估公司為其商標做評估。評估值是40.5億港元。因為當時香港的稅例是容許一家公司在購買了一項無形資產(包括商標權和專利權)之後,其購買價是可以由購買該項無形資產的財政年度開始作為一項經營開支從稅前盈利扣除,公司從此可以享受稅務優惠。該公司股東溢利按所得稅率16.5%計算,增加了6.68億港元。這個案例吸引了其他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效法,香港的稅務局也注意到這個問題,終於在1991年4月將這項稅務條例修改。新的稅務條例仍然允許企業向獨立第三者購買專利權和非專利技術,兩項無形資產的開支可以從稅前盈利扣除,但是商標權則不可以。雖然稅例已經改變,但一些公司在籌備上市時仍然將其擁有的商標權做出估值以吸引投資者購買他們的股票。上述案例一方面說明了資產評估結果與結果利用的區別,另一方面,對於如何對待和利用資產評估結果提供了有效思路。
三、成本加和法應用的現實性和局限性
上市公司整體評估通常採用成本加和法進行,它是指將構成公司的各項資產進行單項評估,然後將各單項資產評估值匯總,確定公司價值的方法,成本加和法不是重置成本法,它只是單項資產評估匯總過程的簡稱。上市公司(包括各種類型的整體企業)評估一般不以收益現值法評估結果為准,而採用成本加和法評估結果,其原因主要在於:
1、企業資產盤子大,非經營性資產佔有相當比重。長時期以來,我國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承擔了大量的社會性事務,存在著大量的非經營性資產,再加上體制性因素,企業中的無效資產得不到及時處理。這些資產在企業中並不能帶來收益,這與作為市場經濟主體以追求盈利目標不相適應。因此,採用收益現值法進行評估,即使日常中人們認為較好的企業,收益現值法評估出的企業整體價值也會低於各項資產單項評估匯總後的企業價值,不能客觀的反映出企業資產價值量。
2、企業效益低下,採用收益現值法缺乏市場基礎。企業效益低是長時期困擾我國經濟的一項難題。企業效益低既有管理問題,也有體制原因。如上所述,企業中的大量非經營性資產不創造價值,但非經營性資產的折舊直接抵減企業利潤,造成企業資產收益率偏低;另外,缺乏市場競爭的優勝劣汰機制,使大量效益低、虧損大甚至是資不抵債的企業的以存在和發展,資產收益率甚至低於銀行存款利率,在此情況下,如採用收益現值法評估,折現率或資本化率的估算不只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可以說是一個解不開的難題。
3、採用成本加和法評估企業價值,便於企業評估後的帳務處理。資產評估結果是企業帳務處理的依據,而會計帳務處理是分別按每一類、每一項資產進行的。成本加和法是分別單項資產評估匯總的方法,因而有利於評估後的帳務處理。
但是,採用成本加和法評估整體企業價值存在著很大的局限性。因為成本加和法是從投入角度,即從構建資產的角度,而沒有考慮資產的實際效能和企業運行效率。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其效益好壞,同類型企業中,只要原始投資額相同,則其評估值趨向一致。而且,效益差的企業的評估值還會高於效益高的企業的評估值,因為效益差的企業的資產可能是不滿負荷運轉甚至是不使用,其損耗低,成新率高。此外,採用成本加和法確定的企業評估值,只包含了有形資產和可確指無形資產價值,而不可確指無形資產——商譽,卻無法體現和反映出來。
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目前的行業文件規定,企業整體評估應採用成本加和法,並採用收益現值法進行驗證,這是目前階段現實性的選擇。成本加和法的局限性,在評估企業整體價值時,特別是企業發生投資行為時,不利於客觀反映企業價值,從企業效益角度反映企業價值才是較好選擇。如前所述,上市公司在評估之前,均需經過資產重組,對非經營性資產、無效資產進行剝離,目的在於塑造真正以追求盈利為目的的市場經濟主體。從經濟效益角度來說,申請上市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政策規定其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於10%,所有這些,都為採用收益現指法提供了市場條件。然而,對於單個企業來說,似乎已具備了從企業角度採用收益現值法的條件,但從整個社會來說,企業正處於轉軌改制時期,各類體制的企業並存,社會平均收益率尚未形成,經過重組的企業和未經過重組的企業、未改制企業和已改制企業缺乏可比性,尚難確定真實有效的折現率和資本化率,因此,採用收益現指法驗證成本加和法的評估結果,既可以體現對企業整體價值評估的理論導向,又可以解決當前的現實問題。可以預計,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從企業效益角度評估企業價值的思路和方法,會在不久的將來得以實現。
『伍』 目前資產評估行業發展中存在哪些突出問題
近年來的經濟全球化,為企業進行全球的投資、並購等提供了廣闊的舞台,伴隨著中國企業「走出去」和外國企業「走進來」,國內市場企業間的投資、並購、重組等必然為中國評估行業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2012年,為了規范資產評估行為,保護資產評估當事人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促進資產評估行業健康發展,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草案)》。在行政監管方面,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資產評估行業管理協調配合機制,資產評估行業管理部門依法對評估機構執業質量實施監督檢查。
從並購重組的市場需求角度來看,2008年至今,中國並購市場宣布交易規模總體呈上升趨勢,交易規模由1382.37億美元增至2013年初至今的2987.18億美元。2013年1-11月,中國並購市場宣布交易案例數量4475起,與2012年同期相比增加16%;披露交易規模達到2987.18億美元,與2012年同期相比增加3.48%。
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資產評估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統計數據顯示
『陸』 關於資產評估的問題,復制者勿進,滿意者加分,謝謝!!!
額。。。幫助嘛。。。在企業經營決策中極其重要能夠幫助管理當局有效改善經營決策。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是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的各項經營決策是否可行,必須看這一決策是否有利於增加企業價值。可以用於投資分析、戰略分析和以價值為基礎的管理;可以幫助經理人員更好地了解公司的優勢和劣勢。企業理財人員通過對企業價值的評估,了解企業的真實價值,做出科學的投資與融資決策,不斷提高企業價值,增加所有者財富。————以上文字來自資料
也就是說呢,資產評估對該股東及其企業的幫助是可以滿足企業價值最大化管理和企業並購與量化企業價值、核清家底、動態管理以及董事會、股東會了解生產經營活動效果的各種需要,而且也是投資決策的重要前提和擴大、提高企業影響,展示企業發展實力的手段,另外還可以增加該企業的凝聚力。
至於法律風險呢,應該要注意兩個點:
第一是來自中介機構選擇中的法律風險。對非貨幣財產權利進行資產評估,依據法律規定,必須聘請專業的中介機構,並由該機構對評估的資產出具資產評估結論。該結論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中介機構的選擇過程當中,很可能就隱埋下法律風險。
第二是評估不實的法律風險。出資資產評估不實,指股東用以出資的實物、無形資產等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其出資時的評估價額。
嗯。。。至於涉稅事項嘛,因為俺對稅務方面的能力實在有限,只能盡力的幫你找找資料: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經營活動的需要,要對一些現有的資產進行重新評估,評估後必將產生一些價值上的變化,而這些評估資產的增值或減值也會對當時以及今後的稅收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很有必要對此方面的稅收政策進行分析,對稅收的影響作些充分的考慮。企業資產評估主要影響的稅種包括: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印花稅、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等。
資產評估對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影響是直接的。所得稅法規定,在按評估價調整了有關資產賬面價值並據此計提折舊或攤銷的,對已調整相關賬戶的評估增值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也就是說,企業對評估增值可以計提折舊或攤銷,但是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得扣除,需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稅法規定在調整應納稅所得額時,經稅務機關認可,可在據實逐年調整和綜合調整兩種方法中選擇一種方法。據實逐年調整是對實際計入當期成本費用的評估增值進行調整;而綜合調整是在以後年度(調整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納稅申報的成本費用項目中予以平均調整。兩種方法下每年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同,究竟選擇何種調整方法對企業有利,企業事先應進行分析和比較,從中選擇一種對企業有利的方法進行調整。
對於諸如存貨之類的流動資產評估增值,因存貨的變現速度較快,相應地進入成本費用的速度也較快,該部分資產的評估增值如按據實調整法,則相應的要提前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沒有達到遞延納稅的目的。應盡可能隨其他資產的評估增值一起採取綜合調整的方法,使前期實際調整的評估增值數額小於按據實調整法調增的評估增值數額,而使企業獲得遞延繳納所得稅的好處。
對於固定資產的評估增值,則要看評估後尚可計提折舊年限,如尚可計提折舊年限大於綜合調整法規定的年限,則按據實逐年調整方法每年調整的折舊費用小於綜合調整法調整的費用,企業應該選擇據實逐年調整方法;相反,如尚可計提折舊年限小於綜合調整法規定的年限,則按據實逐年調整方法每年調整的折舊費用大於綜合調整法調整的費用,企業應該選擇綜合調整方法。
房產評估對房產稅方面影響也是很大的。企業對資產進行評估後,一般都會在會計帳務上按評估後的資產價值進行會計處理,這樣,在企業按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時,就會發生多繳或少繳的問題。稅法規定,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對納稅人未按會計制度規定記載的,在計征房產稅時,應按規定調整房產原值,對房產原值明顯不合理的,應重新予以評估。因此,房產評估後,如果增值較大,在不影響企業經營活動的情況下和不違反會計制度的前提下,可以不進行會計處理,不在「固定資產」科目反映;如果評估減值較大,需要在會計帳務上進行反映的,也要主動向稅務部門說明情況,以免造成少繳稅收受到不必要的處理。
資產評估對印花稅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企業會計上一般對資產評估的增減需要在「資本公積」科目進行反映。稅法規定,自1994年起,記載資金的帳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因此,企業對此的處理,也應該比照房產稅處理方式考慮。
固定資產評估對增值稅的影響主要是在固定資產處置時的影響。按照增值稅法有關規定,納稅人在銷售自已已經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不動產除外)時,如果售價沒有超過固定資產購進原值的,可以不繳納增值稅;超過原值的,需要按規定繳納增值稅。企業對固定資產進行評估並進行帳務調整後,原來的購進原值已經調整,因此在資產處置時,就需要與原來的原值進行對比,而不能夠與調整後的帳面原值進行對比,以免多繳或少繳稅收。
資產評估增值對股東的個人所得稅也可能會有一定的影響。不少企業投資者為了增加企業和股東自己的資本,在實際不增加投資資金的情況下,採取對資產評估增值,增加企業權益的資本公積資金,然後再將增加的資本公積分配轉增投資者個人股本。而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只有股份制企業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將此轉增股本由個人取得的數額,不作為應稅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而與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資本公積金分配個人所得部分,應當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因此,企業投資者如果不注意這點,將增加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將資本公積保留在帳面不作分配,則仍然可達到既增加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又不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目的。
——————以上材料來自 中華網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
『柒』 資產評估機構現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1.中國資產評估行業公信力待提高。資產評估作為咨詢行業,最基本的問題就是誠信,即資產評估質量。能否提供公允的資產評估價值是關鍵。但是,資產評估行業的違規和訴訟案件,卻不得不讓公眾對資產評估行業的公信力產生懷疑。如2001年「麥科特欺詐上市案」;「新宇軟體事件」、「海南新華事件」、「中誠事件」等等。後果嚴重,損失巨大,教訓深刻,說明資產評估行業存在問題,行業公信力有待改善提高。
2.中國資產評估行業存在的評估質量問題。2004年3月,財政部和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組織和實施的全國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大檢查工作,讓公眾看到了中國資產評估行業的實際執業情況。結果表明,目前全國有評估機構3 355家,但在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就達到1 871家,占總數的55.8%。暴露的問題總數達到5 130個。在這些問題中,評估機構不符合設立條件的有565個,佔11.01%;執業質量問題4 125個,佔80.41%;其他問題440個,佔8.58%。執業質量低,基本條件差,內部管理不規范是當時存在的主要問題。2005—2006年,中評協還收到其他相關部門轉發的案件。2007年,分別對具有證券業務評估資格的特別團體會員和一般團體會員的執業質量檢查,抽查比例超過團體會員總數的20%,雖然檢查結果較2004年時有提高,但是整體執業情況仍然有不足之處。財政部及中評協根據實際情況,已經將檢查工作變成了一種提高執業質量的方法。同時也說明中國資產評估行業評估質量有待提高。
3.部分注冊資產評估師勝任能力堪憂。注冊資產評估師的勝任能力分為三個方面:職業知識、基本專業技能、職業道德。而實現這三個方面,就需要在資產評估師學歷教育、准入制度、繼續教育研究這三個方向努力實現。從結構上看中國的注冊資產評估師,屬於基礎從業人員多,而高層次的綜合性人才明顯缺乏的狀況。目前中國本科以上學歷人數在50%左右,而美國等發達國家為85%以上水平。由於中國資產評估行業的簡短歷史,注冊資產評估師的准入制度更是在1995年才初步建立,與發達國家相比,在很多方面還是差距。中國資產評估繼續教育則是在1998年之後才逐步建立起來的。
由於資產評估行業在特殊的市場經濟初建時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而建立,發展到現在涉及到經濟領域的各個行業,能否拿到客戶的訂單成為評估企業生存的關鍵,必然會出現惡意的壓價競爭,為爭取客戶,迎合客戶的不合理要求,或者乾脆與客戶串通,通過評估,有意抬高或壓低資產評估值,損害了其他當事人的利益。導致評估機構不遵守執業准則要求,使用不合理的評估假設,進行沒有充分依據的預測;不履行必要的工作程序,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信息披露不充分,某些執業人員執業質量低下等。
上述現象,只是在部分機構和執業人員中存在,卻直接導致了公眾、政府部門等對資產評估的科學性、評估結果准確性的質疑。
4.缺乏豐富和完善的資產信息數據。即使經過了幾十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的市場經濟還是處於起步階段,缺乏豐富的、完善資產信息數據。參考國外發達國家的經驗,即使在相關國家,資產評估准確性的分析上存在分歧,研究方法,研究對象等等都有所不同,但是研究的結果卻有較高的一致性,這些研究的基礎需要良好的市場經濟環境。這就導致了中國資產評估質量方面的研究停留在定性階段。沒有定量研究的理論支持,資產評估的質量問題可想而知。
5.評估機構處於弱勢地位。根據中國市場經濟的實際情況,在資產評估機構與客戶的博弈過程中,處於明顯的弱勢地位,評估機構為了「生存」需要,更多的需要迎合客戶需求。而在同相關檢查監督機構的博弈中,評估機構也處在明顯的弱勢地位。加之中國資產評估行業發展時間較短,相關的需要資產評估的客戶在很大程度上根據自己的「關系」選擇資產評估機構,不是客戶對評估質量和評估誠信沒有需求,而是需要可慮的因素很多,減少了客戶對質量需求的比重,這更加導致了評估機構處於弱勢地位。這是導致評估質量不高的內在原因。
6.評估准則、評價指標不完善。中國資產評估行業管理部門出台了相關的評估准則,但於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相比,在某些行業的評估中,還是顯得評估准則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在評價指標的設置上相對於評估准則,就缺乏系統性、完整性和科學性,需要完善。
『捌』 資產評估時應注意什麼問題
第一,從大的方面講,評估方法的選擇要與評估目的,評估時的市場條件,被評估對象在評估過程中的條件,以及由此所決定的資產評估價值基礎和價值類型相適應。
這里所說的評估目的主要指的是資產評估的特定目的,資產評估的特定評估目的既是資產評估所要實現的具體目標,又是資產評估結果的具體用途。資產評估特定目的會在宏觀的層面上對資產評估對象及其面臨的市場條件具有約束和限定的作用,資產評估特定目的正是通過對評估對象及其面臨的市場條件的約束,從而對評估技術思路、評估具體技術方法和評估方法所使用的經濟技術參數的選擇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評估時的市場條件和評估對象的條件是決定資產評估價值的主客觀因素。它們與資產評估目的一起不僅共同構成了資產評估的價值基礎,也構成資產評估得以進行的條件基礎和信息基礎。不論是資產評估的技術思路的選擇,還是實現這些評估技術思路的具體評估技術方法的確定,或是評估技術方法所使用的經濟技術參數的選擇,都不可能離開或偏離資產評估得以進行的條件基礎和信息基礎。
資產評估中價值類型是資產評估價值基礎之上的資產評估結果及其價值屬性。價值類型是從資產評估結果及其價值屬性的角度對選擇資產評估技術思路、實現評估技術思路的具體評估方法,以及具體評估方法所使用的經濟技術參數進行約束。從理論上講,資產評估中的三種基本方法都可以評估資產的市場價值和市場價值以外的價值。注冊資產評估師必須清楚,不論運用什麼方法評估資產的市場價值,必須保證評估方法所使用的各種信息資料都取自於公開市場的證據。而不論運用什麼方法評估資產的市場價值以外的價值,都應當考慮相關的非市場因素。評估方法作為實現評估目的及其價值目標的手段和工具,評估方法及其運用不應當,也不允許偏離所要實現的資產評估目標及其要求。
第二,從具體操作的層面上講,評估方法的選擇受各種評估方法運用所需的數據資料及主要經濟技術參數能否收集的制約。每種評估方法的運用所涉及到的經濟技術參數的選擇,都需要有充分的數據資料作為基礎和依據。在評估時點,以及一個相對較短的時間內,某種評估方法所需的數據資料的收集可能會遇到困難,當然也就會限制某種評估方法的選擇和運用。在這種情況下,評估人員應考慮採用替代原理和原則,選擇信息資料充分的評估方法進行評估。例如,對於既無市場參照物,又無單獨經營記錄的資產,只能選擇成本法進行評估;對於工藝比較特別且處在經營中的企業,可以優先考慮選擇收益法;面對相對活躍的市場和充分的參照物,可優先考慮選擇市場法等等。
第三,注冊資產評估師在選擇和運用某一方法評估資產的價值時,應充分考慮該種方法在具體評估項目中的適用性、效率性和安全性,並注意滿足該種評估方法的條件要求和程序要求。
第四,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清楚
『玖』 哪些類型的資產在評估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
上市公司的資產評估比較容易出問題啊!
對上市公司或擬上市公司其他涉及企業價值評估業務的監管,可參照本提示。
一、評估業務的承接
資產評估機構承接上市公司股權交易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具備證券相關業務評估資格,並配備具有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的注冊資產評估師。
(一)常見問題
資產評估機構承接業務通常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未針對業務承接環節制定切實可行的風險控制政策和程序。
第二,評估機構及相關人員沒有履行獨立性申報和核查程序,與委託方或相關當事方之間存在違背獨立性原則的情況,不能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三,內幕信息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執行不到位。
第四,內幕交易防控力度不夠,未能有效防範評估機構及相關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行為。
第五,業務洽談人員不具備應有的風險識別和評價能力及經驗,對可能存在重大風險的領域缺乏必要的職業謹慎,未恰當分析和評價資產評估機構是否具備承接相關業務的能力。
第六,評估機構不具備執行相關業務的能力和條件,在缺乏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人員或其他資源不足的情況下,盲目承接業務,或在簽訂業務約定書後將業務轉交給其他中介機構承辦。
第七,在委託方或其他相關當事方的授意或要求下,同意以預先設定的價值作為評估結論。
『拾』 國有股權資產評估中存在哪些問題
1.對於國有股權的評估的認識不夠到位。
有時候甚至存在先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後補辦資產評估手續的情況,使得國有股權的資產評估流於形式,造成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
2.對國有股權評估的內容不完整、不科學。
由於無形資產的評估較為困難,在評估過程中會出現漏估、定價不準和虛假評估的現象,而使國有股權轉讓的實際價格遠遠低於現實的價值。無形資產從形象上看它不具有實物性,一般都依附於有形財產,當被依附的有形資產發生變化時,對應的無形資產才會發生變化。從價值上看,它具有不完全確定性,企業無形資產實際價值隨時間的變化幅度要大於有形資產的變化幅度。而且無形資產的流失具有很大隱蔽性,客觀上無形資產流失了,在財務報表上卻不能發現有什麼對應的數字變化,也不會在管理場所發現少了什麼實物。
3.資產評估機構不獨立,公正性較差。
我國無形資產評估組織雖然近年來得到較大發展,但管理相對滯後,還很不完善,行政干預行為時有發生。無形資產評估市場大,利潤高,誘惑力強,一些行政部門紛紛出動,極力把無形資產評估管理的許可權控制在自已手中,於是各自為政,令出多門,加劇了評估市場的混亂。由於缺乏統一的法律及權威的管理部門,評估市場的混亂給評估機構可乘之機。這些機構有的是社會中介組織,但也有的是依託其行政主管機關,,或是上級主管衍生新的所謂「中介組織」。他們壟斷某一行業的評估市場,使其他機構失去競爭機會,違背評估的市場規律,所作結論難以客觀公正,從而失去其權威性。同樣的國有股權,在不同的評估機構評估可能會出現很大的差異。 這些無形資產評估機制的不完善,給國有股權轉讓帶來了很大的問題。
4.評估標准不統一,方法不科學,誤差大。
世界上有許多國家和地區,對無形資產評估制定有統一的標准,在我國,目前還沒有統一的《國有無形資產評估法》,更沒有無形資產評估的實施細則。無形資產評估缺乏量化標准,很難精確提供客觀數據,無形資產評估結果往往誤差很大,超過國際認可的20%的可接受界限,人們對評估的公正性、客觀性心存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