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2020年創業板注冊制新規
1. 創業板注冊制正式實施時間是什麼時候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6月12日,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與此同時,證監會、深交所、中國結算、證券業協會等發布了相關配套規則。宣告證監會創業板改革和注冊制試點開始。
(1)談談2020年創業板注冊制新規擴展閱讀:
證監會透露,這次改革將重點解決兩個問題:在科創板的基礎上,擴大注冊制試點,為存量板塊推行注冊制積累經驗;增強對創新創業企業的包容性,突出板塊特色。縱觀改革方案,改革將把握「一條主線」和「三個統籌」。「一條主線」,即實施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注冊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實性,由投資者自主進行價值判斷,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
2. 原來在營業部簽過開通創業板的現在實行注冊制還需要補簽嗎
還需要補簽。幾年前已開通創業板並交易,注冊制實施後存在過渡期的銜接規定,但是同樣也是需要補簽協議的。
創業板注冊制業務新規實施時間:2020年4月28日,之前這部分客戶為創業板存量投資者。對此類開通許可權的投資者做個新老劃斷的銜接工作,券商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
制定了一系列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其中支出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已開通創業板許可權並交易,注冊制實施後買賣注冊制上市股票需要補簽開通注冊制許可權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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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通創業板的條件
想要開通創業板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1、具備兩年以上(含兩年)的股票交易經驗,風險測評在40分以上;
2、股票交易經驗兩年以下的,需要進行面談,並且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時,應當就自願承擔市場風險抄錄「特別聲明」。專業知識測評到達80以上,風險測評在40分以上。
3. 創業板注冊制規則
漲跌幅限制: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5個交易日之後,股票的漲跌幅限制為20%。
採取盤後定價交易:即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
盤中停盤:股票的股價第一次漲或跌超過開盤價30%,進行盤中停盤操作,停盤10分鍾,復盤之後第一次漲或者跌到60%的,會再次盤中停盤,其停盤時間為10分鍾,在盤中臨時停盤期間,投資者可以下單申報,也可以撤銷委託單;停盤的時間不管多長,在14:57都要進行復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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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無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2、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
3、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4. 創業板注冊制落地以後,原來的創業板怎麼樣操作與規定
創業板新規是「新老劃斷」的安排,即新規前已經上市的股票和新規前已經開通了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可以正常交易,新規後的上創業板的公司才實行注冊制,新規後開通創業板投資者才需要2年交易經驗和10萬資金。
5. 幾年前己開通創業板並交易,注冊制後還需要補簽協議嗎
幾年前已開通創業板並交易,注冊制實施後存在過渡期的銜接規定,但是同樣也是需要補簽協議的。
注冊制的執行將帶來一些關於A股市場風險和交易的變化,所以即便是之前已經是創業板交易用戶在新政策執行以後也需要重新簽署一份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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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創業板注冊制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創業板注冊制從2020年8月24日開始實施。自4月27日改革總體實施方案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至注冊制首批企業上市,僅歷時4個月,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推進速度超預期。8月24日,創業板迎來歷史性時刻,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
創業板注冊制首批上市的18家企業已經全部完成發行,市場化定價機制有效地發揮了作用。18家企業發行市盈率在19.1-59.7倍之間,平均值39.3倍。
其中,發行市盈率最高的為康泰醫學,最低的為卡倍億。發行價最高的為鋒尚文化,發行價為138.02元/股,其也是首批企業中唯一一家發行價超100元的企業。另外,還有南大環境、安克創新、捷強裝備三家企業的發行價在50元/股以上。發行價最低的為康泰醫學,為10.1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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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交易機制的變化
8月24日起,創業板交易機制也將發生一系列變化,並且,新的交易機制同時適用於增量公司和存量公司,投資者需要注意其中的變化。其中,需要特別注意的包括漲跌幅限制、申報價格範圍限制、盤中臨時停牌機制、單筆最高申報數量等方面。
在漲跌幅限制方面,創業板注冊制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此後日漲跌幅限制為20%;創業板存量股票、相關基金日漲跌幅限制由10%放寬至20%。根據深交所公示名單,共有22隻基金自8月24日起漲跌幅限制提高至20%,包括「創精選88」、「浦銀創業」等18隻ETF,以及3隻分級基金和1隻LOF。
創業板引入了申報價格範圍限制。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需要注意的是,超過上述申報價格範圍的訂單,將暫存於交易主機,此時訂單不在行情中顯示,也不會撮合成交,待價格波動使該筆訂單進入申報價格範圍時,會自動參與競價,成交前投資者可隨時撤單。
在申報數量方面,創業板股票限價申報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5萬股。如投資者提交的單筆申報數量超過要求,交易系統將直接拒單。需要注意的是,創業板單筆最小申報數量及變動單位沒有變化,仍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的,應一次性賣出。
在盤中臨時停牌機制方面,創業板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盤中臨時停牌的觸發閾值為漲跌30%和60%,停牌持續時間為10分鍾,在警示交易風險的同時,保障交易連續性和市場價格發現功能。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繼續申報或撤銷申報。復牌時,交易所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除此之外,創業板優化了兩融及轉融通機制,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融資融券標的;轉融通出借券源擴大,戰略投資者可出借配售獲得的股票;新推出轉融通市場化約定申報方式,增加交易靈活性,提升交易效率,證券公司借入證券當日可供投資者融券賣出。
7. 創業板注冊制度規則
你好!
一、交易特別規定適用
(一)規則定位
優先適用《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規則》及深交所其他相關規定
(二)適用范圍
創業板上市的全部股票、存托憑證以及相關基金。既包括創業板存量股票,也包括規則實施後新上市股票 。
(三)實施時間
2020年8月24日起開始實施。
深股通投資者參與創業板股票盤後定價交易相關規定暫不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及業務安排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二、交易規則主要變動
(一)放寬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放寬為20%;同步放寬相關基金漲跌幅至20%。
(二)優化融資融券交易機制
創業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以作為融資融券標的。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自該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當日起將其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三)實施盤後定價交易
創業板股票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當日收盤價對盤後定價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買入限價低於收盤價或賣出限價高於收盤價的盤後定價申報無效。
具體來看,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盤後定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 30、13:00至15:30。
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不進行盤後定價交易。 盤後定價申報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四)增加連續競價期間
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不在有效競價范圍內的委託暫存於委託簿,待委託波動到有效競價范圍內參與競價撮合
(五)設置單筆最高申報數量上限
限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 30 萬股,市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 15 萬股;
保留現行創業板每筆申報數量為 100 股及其整數倍的制度安排。
(六)新增股票特殊標識
對未盈利、存在表決權差異、協議控制架構或者類似特殊安排的企業新增特殊標識;
為提示投資者防範新股價格波動風險,對上市初期新股進行標識
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