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創業板8000萬
『壹』 請問:【香港主板】 與【香港創業板】有什麼不同
目前國際上創業板模式有三種:
第一種是附屬市場模式。創業板附屬於主板市場,和主板市場擁有相同的交易系統,有的和主板市場有相同的監管標准和監察隊伍。所不同的只是上市標準的差別。如中國香港的創業#e8f1ff板和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等國的二板。這種模式的創業板和主板之間不存在轉換關系;
第二種是獨立運作模式。和主板市場相比,創業板市場有獨立的交易管理系統和上市標准,完全是另外一個市場。我國擬採用這種模式。目前世界上採用這種模式的有美國的NASDAQ、日本的JAS-DAQ、我國台灣地區的場外證券市場(ROSE)等;
第三種是新市場模式。在現有證券交易所內設立的一個獨立的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交易市場,上市標准低。上市公司除須有健全的會計制度及會計、法律、券商顧問和經紀人保薦外,並無其他限制性標准。如倫敦證券交易所的替代投資市場(AIM),加入AIM市場兩年後若無大恙,即可申請在倫敦股票交易所掛牌。這種模式的創業板和主板之間是一種從低級到高級的提升關系。
『貳』 什麼是香港創業板股票香港創業板股票有哪幾支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香港創業板成立於1999年11月25日,香港創業板市場是主板市場以外的一個完全獨立的新的股票市場,與主板市場具有同等的地位,不是一個低於主板或與之配套的市場,在上市條件、交易方式、監管方法和內容上都與主板市場有很大差別。其宗旨是為新興有增長潛力的企業提供一個籌集資金的渠道。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叄』 香港創業板為什麼這么便宜
香港創業板推出的主要目標是給有增長潛力的新企業提供融資渠道,新興科技企業是香港創業板的重要組成部分。
香港創業板創立於網際網路高潮時期,此後逐步走向交易低迷的狀態。其後由於太多劣質公司上市,導致聯交所提高了上市的門檻,2005年3月時,香港創業板的指數只有初創期的1/10左右,現在更成為部分急於集資,但未及主板的要求的大陸公司的其中一個轉主板的途徑。故此雖然便宜, 但具有更高的風險.
『肆』 香港創業板上市有什麼要求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主線業務:必須從事單一業務,但允許有圍繞該單一業務的周邊業務活動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不設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須有24個月從事「活躍業務紀錄」(如營業額、總資產或上市時市值超過5億港元,發行人可以申請將「活躍業務紀錄」減至12個月)
業務目標聲明:須申請人的整體業務目標,並解釋公司如何計劃於上市那一個財政年度的餘下時間及其後兩個財政年度內達致該等目標
最低市值:無具體規定,但實際上在上市時不能少於4,600萬港元
最低公眾持股量:3,000萬港元或已發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過40億港元,最低公眾持股量可減至20%)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在「活躍業務紀錄」期間,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報和年報中必須列示實際經營業績與經營目標的比較。
包銷安排:無硬性包銷規定,但如發行人要籌集新資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認購額達到時方可上市
『伍』 香港創業板指數是那個
還沒收盤
『陸』 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分別成立的時間,中小企業要上市需要些什麼條件
中小企業上市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一、上市公司
根據我國
《公司法》
規定,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
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1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
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徵:如股東人數廣泛性
,
股份發行轉的公開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經營的公開性
;
2
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國公司法對上市條件有嚴格規定
,
只有符合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3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雖然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條件,但其發
行的股票並不必然進入證券交易所交易。
只有依法經批准,
所發行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
股份有限公司才能被稱之為上市公司。
二、上市條件
上市條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必須符合的法定條件。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一
)
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
(
二
)
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
5000
萬元
;
(
三
)
開業時間在
3
年以上,最近
3
年連續盈利
;
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
,
或者本
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
(
四
)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
1000
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
1000
人
,
向社會公開發行
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
25%
以上
;
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
4
億元的
,
其向社會公開發行
股份的比例為
15%
以上
;
(
五
)
公司在最近
3
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
(
六
)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上市程序
『柒』 神舟電腦發行8100萬股上創業板,不是有規定發行8000萬股以上要上主板嗎
超過8000萬是不可以發到深圳中小板的,但創業板沒這個限制。
『捌』 香港股市有沒有創業板的指數基金
香港股市沒有創業板的指數基金.
目前有三隻,都在國內
易方達創業板ETF及其聯接基金;
富國創業板分級基金;
融通創業板指數增強基金。
場內首選易方達、場外富國。
『玖』 香港創業板上市主要上市規定
1、不設盈利要求
高增長企業可能在創業期間並不一定取得盈利紀錄,故《創業板上市規則》並無規定新上市申靖人一定要有過往盈利紀錄即可在創業板上市。
2、保薦人及其持續聘任期
新上市申請人須聘任一名創業板保薦人為其呈交上市申請,聘任期須持續一段固定期間,涵蓋至少在公司上市該年的財政年度餘下的時間以及其後兩個完整的財政年度。
3、可接受的司法管轄地區
新申請人必須依據香港、中國、百慕達或開曼群島的法例注冊成立。
4、經營歷史
a. 證明具有至少24個月的活躍業務紀錄;
註:如上市申請人為新成立的項目公司或開采天然資源的公司,又或在聯交所接受的特殊情況下,這項24個月活躍業務紀錄的規定可在聯交所的批准下獲放寬。
b. 一直積極發展主營業務;
c. 於活躍業務紀錄期間,其管理層及擁有權大致相同;
d. 如其附屬公司負責經營申請人的活躍業務,必須擁有該附屬公司董事會的控制權及不少於50%的實際經濟權益;
e. 編制會計師報告,該報告須涵蓋緊接上市文件刊發前兩個完整的財政年度。
5、業務前景
新申請人須列明其業務目標,並闡釋於指定期間內擬如何達致該目標。
6、最低公眾持股量
a、對於市值少於港幣10億元的公司,其最低公眾持股量為20%,涉及金額須達港幣
30,000,000元;
b、對於市值相等於或超過港幣10億元的公司,其最低公眾持股量為港幣2億元或15%中之較高者;
c、新申請人必須於上市時有公眾股東不少於100人。
7、公司管治
a、聘任勝任的人員負責下列職位:公司秘書、合資格會計師、監察主任及授權代表;
b、聘任至少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c、成立審核委員會。
包銷安排於首次公開發售股份時,無硬性包銷規定。
8、其它
上市時的管理層股東及主要股東合共須佔新申請人不少於35%的已發行股本。
首次上市成本的主要類別一般包括:
a. 專業費用保薦人費用公司法律顧問費用保薦人法律顧問費用申報會計師費用物業估值費用公關服務顧問費用
b. 印刷方面的成本招股章程、申請表格、股票及其它印刷費翻譯費
c.市場推廣支出
d.股票過戶登記處費用收款銀行費用包銷商傭金(如適用) 首次上市費交易征費
除首次上市費及交易征費外,上列所有其它費用均可由新申請人與有關方面商議,不過收費多少會受市場因素影響。首次上市費一般占首次上市總成本的小部份,須於遞交上市申請表格的同時向聯交所繳付。首次上市費不予退款,並以與上市申請有關的股本證券的預期市值計算。
創業板首次上市費概列如下:
首次上市費將予上市的股本證券的貨幣值(百萬港元)
首次上市費(港元) 不超過100 100,000 不超過1,000 150,000 超過1,000 200,000
新申請人應繳付予聯交所的交易征費為新申請人將予發行之證券的價值的0.011%。
詳情請參閱《創業板上市規則》附錄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