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強於新三板
新三板與主板、創業板相比的特點
①無硬性財務指標要求:現有規則更看重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對營業收入、凈利潤等財務指標無硬性要求。實際操作中,為完善改制,經審計的凈資產至少應達到500萬元。
②掛牌條件彈性較大:創業板、中小板的上市條件眾多,在主題資格、獨立性、規范運行、財務會計、募集資金投向等方面都有嚴格限制(如、創業板發行條件僅明文規定的就有19條)而目前新三板掛牌的法定條件僅6條,且多為定性指標,具體尺度由主辦券商判斷、把握,例如,報告期內實際控制人變更等情況,只要有充足理由說明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沒有影響、對未來發展有利,一般不構成掛牌的障礙。
③掛牌成本低、周期短:公司支付給各個中介的費用不到主板、創業板的十分之一,且地方政府一般會提供財政補貼,企業的改制、掛牌成本極低。從主辦券商進場到股票掛牌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時間,而股票進入主板或創業板,從接受輔導到股票上市一般需要一年半以上的時間。
④可自行選擇融資對象及融資時點:主板、創業板市場只能選擇IPO方式向不特定對象發行新股融資,上市當時就要稀釋原股東的股權,上市後再融資也要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而在新三板掛牌則可由企業自行決定是否融資,以及融資時點、融資對象。
⑤適度信息披露原則:與主板、創業板相比,新三板對強制披露事項、披露流程進行簡化,例如,不要求披露季報,在制定網站披露即可(不要求在報紙上披露)
『貳』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有什麼不同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區別:
一、定義不同
1.主板市場就是指以傳統產業為主的股票交易市場,也就是滬深主板、一板市場。
2.中小板市場是主板市場的一部分,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場中單獨設立的一個板塊,也屬於一板市場。
3.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補充,也就是二板市場。它是專門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它也是深交所專屬的板塊。
4.新三板是為那些還未上市的中小微型企業提供股權交易的場所。
二、股票代碼不同
1.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業股票代碼以600開頭,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企業股票代碼以000開頭;
2.中小板企業股票代碼以002開頭;
3.創業板企業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4.新三板企業股票代碼以43或83開頭。
三、要求不同
1.主板:
公司成立經營時間在3年以上,3年累計超過3億元;
3年都是盈利狀態且盈利累計超過3千萬;
3年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千萬;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低於3千萬。
2.中小板:
公司近3年凈利潤為正且累計超過3千萬;
近3年經營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千萬或近3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3億元;
上市前1年凈利潤達到5千萬;
發行前公司股本不低於3千萬。
3.創業板:
公司近2年連續盈利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1千萬,或近1年為盈利狀態且凈利潤不低於5百萬;
近2年營收增長均不低於30%;
近1年營收不低於5千萬;
近一期末凈資產不低於2千萬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3千萬。
4.新三板:
公司具有穩定、持續經營的能力;
公司主營業務必須突出;
公司屬於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科創板、創業板、新三板,作為投資人更看好哪個板?
創業板市場主要是為扶持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特點是創新型、增長快、規模小、潛力大,風險也更大,需要到線下營業廳開通交易許可權;
創業板市場是針對成長期的企業,被稱為二板市場。一板、二板市場均屬於場內市場(上交所、深交所)
有了一板、二板,下面還有三板、四板嗎?還真有!!!新三板是為專業機構或者大股東准備的,個人投資者要求兩年以上投資經驗,且證券賬戶資產500萬元以上,還需要到證券公司申請開戶才能購買。三板、四板市場主要是股份轉讓的掛牌行為,而不是真正意義的上市。
以上被稱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滿足不同層級投融資主體的多樣化需求。板辣么多,去年還出了一個很火的名詞「科創板」那我們就來看看科創板上市發行的要點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需要有2年的交易經驗,並且至少有50萬元證券資產。設置這個投資門檻,並不是為了把投資人攔在科創板大門之外,實際上是對風險承受能力不強的投資人的保護。我國股市尚未建立健全的價值投資理念,若對股價不設置漲跌幅,則市場風險較大,甚至可能引發系統風險。所以為了防止過度投機炒作,在一板、二板市場上,對股票交易漲跌幅限制一般是10%~舉個栗子:
『肆』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都是什麼意思
主板指的是滬深主板,一板市場,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業股票代碼以600開頭,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企業股票代碼以000開頭。
中小板屬於主板市場的一部分,是深交所主板市場中單獨設立的一個板塊,發行規模相對主板較小,企業均在深交所上市,也是一板市場;股票代碼以002開頭。
創業板屬於二板市場,是深交所專屬的板塊,相較主板和中小板更看重企業的成長性,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新三板指全國性中小企業股份轉讓市場,為那些還未上市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股權交易的場所,准入門檻低,企業質量層次不齊。
總的來說,主板是滬深交易所都有,中小板和創業板只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企業都是上市公司,股票可公開交易;新三板是全國性中小企業交易市場,屬於場外市場,非上市公司,買賣股票有特定條件。
(4)創業板強於新三板擴展閱讀:
投資者群體
1、主板中小板創業板:
除了法律規定禁止買賣股票的人群之外,其他成年人在證券公司開立證券賬戶即可買賣股票,對最低資金並無要求。
以下為法律禁止買賣股票的人群: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新三板:機構投資者需滿足以下條件:
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自然人投資者需滿足以下條件:投資者本人名下最近10個轉讓日的日均金融資產500萬元人民幣以上,具有2年以上金融行業工作或投資經歷。
『伍』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各指什麼有什麼區別
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的含義分別如下:
1、主板:主板市場也稱為一板市場,指傳統意義上的證券市場(通常指股票市場),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場所。
2、中小板:中小板塊即中小企業板,是指流通盤大約1億以下的創業板塊。中小板是相對於主板市場而言的,有些企業的條件達不到主板市場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場上市。
3、創業板: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4、新三板: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二、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有3點不同:
1、四者的作用不同:
(1)主板的作用:主板市場是資本市場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經濟發展狀況,有「國民經濟晴雨表」之稱。
(2)中小板的作用:中小板市場是創業板的一種過渡,在中國的中小板的市場代碼是002開頭的。
(3)創業板的作用: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4)新三板的作用:新三板的存在,使得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不再局限於銀行貸款和政府補助,更多的股權投資基金將會因為有了新三板的制度保障而主動投資。
2、四者的掛牌條件不同:
(1)主板的掛牌條件: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0%。公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2)中小板的掛牌條件: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最新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最新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最新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近一期末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3)創業板的掛牌條件: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4)新三板的掛牌條件: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並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3、四者的起源不同:
(1)主板的起源: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中小板的起源:2004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批復同意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企業板塊。
(3)創業板的起源: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並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內容,落實到上市規則之中。
(4)新三板的起源: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陸』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上市條件的區別有哪些
主板:上市的企業多為市場佔有率高、規模較大、基礎較好、高收益、低風險的大型優秀企業。
中小板:主要服務於即將或已進入成熟期、盈利能力強、但規模較主板小的中小企業。
創業板:是以自主創新企業及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為服務對象,主要為「兩高」、「六新」企業,即高科技、高成長性、新經濟、新服務、新農業、新能源、新材料、新商業模式企業。
新三板:主要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