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個人開戶新規
由於疫情的原因,股票市場經歷了暴跌。但是沒有多久,股票市場又迎來了暴漲,這也使得很多人認為股票市場的牛市要來了。牛市到底有沒有來,誰也不敢斷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我國的股票市場走向更加趨於穩定。由於股票市場的繁榮景象,也吸引了國內外很多投資者。對於新接觸股票的人來說,股票的知識不是很健全。也有一些人不再滿足於只在主板市場買賣股票,甚至有人想要進入新三板市場。那麼投資者想要在新三板開戶,需要具備什麼資格呢?
新三板市場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而主板市場主要針對的是業績比較穩定的大型企業。比如,國企央企都會選擇在主板市場。新三板市場的股票沒有設置漲停板以及跌停板,而主板市場都有設置漲跌幅限制。所以新三板市場和主板市場比較起來,在主板市場進行股票交易的風險更加小。如果你是風險承受力比較低的個人投資者,還是建議在主板市場進行股票交易。
⑵ 新三板開戶條件 個人
自然人投資者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的要求如下:
1、一類投資者(可交易基礎層、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2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2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2、二類投資者(可交易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5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5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3、三類投資者(僅可交易精選層股票):(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00萬。(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註:自然人投資者投資/工作/任職經歷要求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2)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2)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3)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屬於《證券法》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
發行與交易)
2019年12月27日之前已開通新三板合格投資者許可權的投資者,無需做任何操作,默認具備「一類投資者」許可權。
⑶ 個人投資新三板需要什麼條件
個人投資新三板,個人開戶要求:
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新三板開戶流程:
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帳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
(3)新三板個人開戶新規擴展閱讀
新三板,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首先新三板的公司本身存在一個信息不對稱的因素在裡面。對於高科技等行業,本身存在對技術的理解的「門檻」,普通人並不容易看得懂。而通過「包裝」,「講故事」的方式,投資者很可能陷入編造的誤區當中。
而實際公司的業務盈利前景,恐怕並沒有「故事」中講的那麼精彩。且新三板不像消費零售等普通行業的A股公司,外行即使通過財務報表也能認識和理解公司的現狀、盈利能力和發展情況。
新三板的「高科技」特點,使得要看穿它並不容易。故建議投資者,想涉足管理尚未成熟、發展尚未成熟的新三板前,需要慎之又慎。
⑷ 新三板開戶新規
自然人投資者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的要求如下:
1、一類投資者(可交易基礎層、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2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2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2、二類投資者(可交易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5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5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3、三類投資者(僅可交易精選層股票):(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00萬。(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註:自然人投資者投資/工作/任職經歷要求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2)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2)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3)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屬於《證券法》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
發行與交易)
2019年12月27日之前已開通新三板合格投資者許可權的投資者,無需做任何操作,默認具備「一類投資者」許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