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創業板市場的推進
① 我國創業板市場的特點有哪些
創業板市場(Growth Enterprise Market,GEM) 是指專門協助高成長的新興創新公司特別是高科技公司籌資並進行資本運作的市場,有的也稱為二板市場、另類股票市場、增長型股票市場等。
其具有以下特點:
⒈、在上市條件方面對企業經營歷史和經營規模有較低的要求,但注重企業的經營活躍性和發展潛力。
⒉、買者自負的原則。創業板需要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營業能力自行判斷,堅持買者自負原則。
⒊、保薦人制度。對保薦人的專業資格和相關工作經驗提出更高要求。
⒋、以「披露為本」作為監管方式。它對信息披露提出全面、及時、准確的嚴格要求。
⒌、以增長型公司為目的。上市條件較主板市場寬松。
(1)論創業板市場的推進擴展閱讀:
創業板市場是主板市場以外的市場,現階段其主要目的是為高科技領域中運作良好、成長性強的新興中小公司提供融資場所。考慮到新興公司業務前景的不確定性,上市條件就應低於主板市場。
但創業板市場的設計,還應考慮具體國情,要爭取在「質」上有所突破,使創業板成為真正的「投資板塊」,並在以下幾個方 面與主板市場有明顯區別:
1、經營年限相對較短,可不設最低盈利要求
隨著市場的發展,投資者的日益成熟,市場運作(特別是主板市場運作)逐步規范,監管水平不斷提高,創業板市場的上市條件可逐步放鬆,如申請人成立 時間可短於三年。
成立在三年以上的,提供最後三個完整財政年度的年報。存續期限短於三年的,提供其實際完成財政年度的年報。對於研究與開發前景高的企業, 不設最低盈利要求,等等。
2、股本規模相對較小。一般要求總股本二千萬即可
3、主營業務單一。要求創業板企業只能經營一種主營業務
4、必須是全流通市場
雖然創業板市場不專為風險投資退出而設立,但它是風險投資機構投資從原有公司退出以便進入新一輪高科技項目投資的重要保障。
考慮到風險資本通過股 權轉讓一次變現的特殊運動規律,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企業所形成的股權應視作公眾股,相應地創業板市場中不再有公眾股、國家股和法人股的劃分,是一個全流通市 場。
5、主要股東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有限制
高科技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目的是解決企業本身的資本擴張和風險投資的退出問題。不僅僅是為滿足這類企業的創業股東和管理層股東的變現需要。因此, 為保持公司成長的連續性,將創業股東和管理層股東的利益與公司發展聯系在一起,這些股東在公司上市時所持有的股本至少佔已發行股本的35%。
公司上市後, 這些主要股東必須接受讓出若乾股份的制度。管理層在公司上市後的兩年內不得出售名下股份;兩年限期屆滿後,亦不得在連續六個月之內出售名下股份超過 25%。創業股東方面,有關限制期為一年,待公司上市滿一年後即可隨時出售名下股份,並且,出售時要公告。
6、在某些國家的資本市場中,高新技術企業在創業板市場滿兩年後可申請轉主板上市
② 如何發揮創業板市場機制
昨天,深交所發布了《2010年度自律監管工作報告》。報告稱,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面臨進一步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然而在新形勢下,資本市場發展面臨的內外部環境也更趨錯綜復雜。為應對挑戰,該所將從建立健全與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相適應的業務規則體系、加大創業板基礎性制度建設等多方面著手提高自律監管工作質量。
首先,統籌兼顧做好業務規則建設的「加法」和「減法」工作,建立健全與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相適應的業務規則體系,進一步夯實自律監管制度基礎。以業務規則體系的規范化和科學化為根本,以體現多層次市場差異化監管需要為導向,積極做好各個層次市場業務規則的規劃和制定工作。適時制定出台適應中小板、創業板特殊需求的規則、指引,做好「加法」工作;同時也要方便市場主體對於業務規則的理解和遵守,強化自律監管規則體系的簡化、整合和歸位,做好「減法」工作。
其次,堅定不移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機制制度創新,在發展實踐中通過創新思維和措施解決發展中遇到的諸多問題。一是要加大創業板基礎性制度建設,推動盡快推出創業板直接退市實施辦法,探索健全退市責任追究機制。二是適應高成長中小企業對人才、資金、技術、市場的迫切需求,對業績優秀、誠信規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給予小額再融資、股權激勵、並購重組簡易程序綠色通道,支持中小板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平台快速成長。三是要深入研究並購重組在類型、方式、主導力量及具體交易行為中的現實突出問題,繼續探索推動主板上市公司規范治理、做優做強。
再次,繼續強化日常監管工作。一是不斷完善適應板塊層次特徵和企業發展需要的一線監管制度,落實「分道制」監管思路,提高高風險公司監管效果。二是加強與證監會稽查局、處罰委等的溝通交流。三是要持續深化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完善會員客戶管理長效機制。四是要不斷創新監管方式和手段,防範和精確打擊內幕交易。
此外,創新自律監管執法機制,加大對證券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適時創新紀律處分機制,改進紀律處分委員會成員結構,完善紀律處分標准和工作程序,加大對新型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同時,創新限制交易執法機制,強化限制交易執法手段的透明度,探索將限制交易執法手段運用於規制涉嫌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的可行性和實現路徑,打擊和遏制違規交易行為。最後,還將繼續圍繞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平穩運行和制度創新,豐富投資者教育渠道和方式。開展基礎設施建設、規則制度設計和業務產品創新,將投資者教育、服務和保護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③ 論述題:結合我過創業板市場的建立,如何理解我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
當你看到創業板的建立你應該知道這是對一些條件不符合主辦市場的公司 在一定的要求下進創業板 但是中國的各類企業非常之多 大小 前途 風險 成長性各不相同 因而要想更大發展就需要融資 畢竟能到主板的企業是極少數的那部分 到創業板的也是少數一部分 門檻都比較高 市因而要建立
一區域性證券市場,同時還設計出幾套不同的標准,由不同規模的企業自己選擇適宜自己的標准進行上市融資,主要交易區域性企業的證券,同時有些本區域在全國性市場上市的公司股票,也在區域性市場交易;
二場外交易市場,主要交易未上市中小型公司的證券和公司債券。
三私募市場:是通過私募融資而形成的資本市場。私募融資是針對特定對象、採取特定方式、接受特定規范的證券發行方式的融資方式。私募沒有公開募集那麼多的約束,成本比公開募集低得多,條款靈活,目標性更強,可以有針對性地面對特定的投資者
④ 創業板的作用是什麼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有著重要的位置。在中國的創業板的市場代碼是300開頭的。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由於新興的二板市場上市企業大多趨向於創業型企業,所以又稱為創業板。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科技型、成長型企業的搖籃。
創業板GEM ( 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 Board)是地位次於主板市場的二級證券市場,以NASDAQ市場為代表,在中國特指深圳創業板。在上市門檻、監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條件、投資風險等方面和主板市場有較大區別。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並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內容,落實到上市規則之中。
⑤ 創業板的發展歷程
創業板出現於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興起於90年代,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來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在證券發展歷史的長河中,創業板剛開始是對應於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場,以中小型公司為主要對象的市場形象而出現的。
世界上其他二板市場的發展,也基本上可以分為上述兩個階段。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石油危機引起經濟環境惡化,股市長期低迷對企業缺乏吸引力,各國證券市場都面臨著很大危機,主要表現在公司上市意願低,上市公司數目持續減少,投資者投資不活躍。在這種情況下,各國為了吸引更多新生企業上市,都相繼建立了二板市場。從總體上看,這一階段二板市大多經歷了創建初期的輝煌,但基本上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失敗而告終。 19世紀末期,一些不符合大型交易所上市標準的小公司只能選擇場外市場和地方性交易所作為上市場所。到了20世紀,眾多地方性交易所逐步消亡,而場外市場也存在著很多不規范之處。
自60年代起,以美國為代表的北美和歐洲等地區為了解決中小型企業的融資問題,開始大力創建各自的創業板市場。發展至今,創業板已經發展成為幫助中小型新興企業、特別是高成長性科技公司融資的市場。回顧創業板的發展歷史,20世紀60年代可以稱為創業板的萌芽起步時期。
1961年,為了推進證券業的全面規范,美國國會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所有證券市場進行特定的研究。兩年之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放棄了對全面證券市場的研究,而是將目光盯住了當時處於朦朧和分割狀態的場外市場。SEC提出了「自動操作系統」作為解決途徑的設想,並由全國證券商協會(NASD)來進行管理。
1968年,自動報價系統研製成功,NASD改稱為全國證券商協會自動報價體系(NASDAQ系統)。
1971年2月8日,NASDAQ市場正式成立,當日完成了NASDAQ系統的全面操作,中央牌價系統顯示出2500個證券的行情。直到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上市標准,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須將在NASDAQ市場上市的公司和OTC證券分離開來。與美國NASDAQ市場的起步幾乎同時的是,日本開始了創業板的腳步。
1963年,日本東京證券交易所設立了針對中小公司的第二板,並正式起用了場外市場制度。後來日本的場外市場一直萎靡不振。
1999年11月25日,醞釀10年之久的香港創業板終於呱呱墜地。它定位於為處於創業階段的中小高成長性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服務。共有上市公司25家,大多是網路、電腦、電信企業。一家公司若想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最近3年必須有5000萬港元的盈利,但創業板不設盈利底線,只需公司有兩年的「活躍業務紀錄」。如果創始人在業界已是名聲鵲起,那麼這個兩年的「紀錄」也可以不要。香港聯交所權威人士曾風趣地說,如果比爾·蓋茨出來重新注冊一家公司,創業板會馬上愉快地接納。
世界二板市場的發展大致可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從20世紀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第二階段從90年代中期到現在。1971年,美國全美證券商協會建立了一個櫃台交易的證券自動報價系統——納斯達克(NASDAQ),開始對超過2500種櫃台交易的證券進行報價。
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的上市標准,從而把在NASDAQ掛牌的證券與在櫃台交易的其他證券區分開來。1982年,NASDAQ最好的上市公司形成了NASDAQ全國市場,並開始發布實時交易行情。但是,直到90年代初,NASDAQ的運作並不十分理想,1991年,其成交額才達到紐約股票交易所的1/3。NASDAQ市場真正得到迅速發展,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的第二階段。 二板市場發展的第二階段是從90年代中期開始的,其背景及原因是:
1、知識經濟的興起使大量新生高新技術企業成長起來;
2、美國納斯達克市場迅速發展,在加劇競爭的同時,為各國股市的發展指出了一個方向;
3、風險資本產業迅速發展,迫切需要針對新興企業的股票市場;
4、各國政府重視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紛紛設立二板市場。
在此背景下,各國證券市場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設立二板熱潮,其中主要有:香港創業板市場(GEM,1999)、台灣櫃台交易所(OTC,1994)、倫敦證券交易所(AIM,1995)、法國新市場(LNA,1996)、德國新市場(NM,1996)等。這一階段的二板市場發育和運作遠強於第一階段,大多數發展較順利,其中美國NASDAQ和韓國Kosdaq的交易量甚至一度超過了主板市場。但是,從整體上看,二板的市場份額還是低於主板,也有的二板(如歐洲的Easdaq)曾一度陷入經營困境。 在中國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中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二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系,反而會促進主板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壯大。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
創業板公司再融資的審核權已經確定將由證監會下放到深交所。此舉將提高創業板公司再融資的審核效率,同時也是股票發行市場化改革的又一突破。市場人士也更加期待主板、中小板再融資,乃至新股IPO的審核全面由滬深交易所承擔,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監審分離」……
1998年3月,成思危代表民建中央提交了《關於借鑒國外經驗,盡快發展中國風險投資事業的提案》,此提案是當年全國政協會議的「一號提案」,被認為開啟了在中國設立創業板的征程。同年,成思危提出了創業板「三步走」的發展思路:第一步是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成立一批風險投資公司;第二步是建立風險投資基金;第三步是建立包括創業板在內的風險投資體系。
1999年起,深交所開始著手籌建創業板,2000年10月之後為此甚至停止了主板的IPO項目,然而隨著2001年初納斯達克神話的破滅,香港創業板也從1200點跌到最低100多點,且國內股市丑聞頻傳,成思危給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寫信,建議緩推創業板。為此,成思危在網上挨了不少罵。
1999年8月,黨中央、國務院出台《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指出,要培育有利於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資本市場,適當時候在現有的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專門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塊。
1999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公司法》做出修改,即: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按照國務院新頒布 的標准在國內股票市場上市;同時通過了一個擬建單獨的高科技股票交易系統的決議。
2000年10月,深市停發新股,籌建創業版。
2001年初,納市神話破滅,且國內股市頻傳丑聞,成思危建議緩推創業板。
2001年11月,高層認為股市尚未成熟,需先整頓主板,創業板計劃擱置。
2002年,成思危提出創業板「三步走」建議,中小板作為創業板的過渡。2002年8月,《中小企業促進法》出台後,深交所在國內學術界、業界對創業板紛爭不已的情況下,果斷調整思路,選擇了第三條路,將自己定位於為中小企業服務。成思危也提出創業板「三步走」的建議,中小板作為創業板的過渡。
2004年5月,證監會同意深交所設中小板。
2004年6月,深市恢復發新股——8隻新股在中小板上市,時稱中國股市「新八股」。
2005年6月,中小板第50隻股票上市,此後滬深股市停發新股,讓路股改。
2006年6月,新老劃段第一股中工國際在中小板發行,兩市為IPO重開閘。
2006年下半年,尚福林表示適時推創業板。
2007年3月,深交所稱創業板技術准備到位;尚福林要求積極穩妥推進。
2007年6月,創業板框架初定。
2007年7月,深交所稱正緊張籌備創業板,權威人士稱2008年正式推出。
2007年8月,范福春稱盡快推出創業板。
2008年3月創業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發布。
2009年3月31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實施。
2009年7月1日,證監會正式發布實施《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投資者可在7月15日起辦理創業板投資資格。
2009年9月13日,中國證監會宣布,於9月17日召開首次創業板發審會,首批7家企業上會。預計擬融資總額約為22.48億元。
2009年10月23日,中國創業板舉行開板啟動儀式。數據顯示,首批上市的28家創業板公司,平均市盈率為56.7倍,而市盈率最高的寶德股份達到81.67倍,遠高於全部A股市盈率以及中小板的市盈率。
2009年10月30日,中國創業板正式上市。
自2009年7月IPO重啟至2011年7月,先後有292傢具有PE背景的公司成功上市,觸及283家PE機構,累計投資160.2億元。時期,PE機構經過火紅及減持已取得實踐收益144.2億元,占初始投資的近90%,即已基本收回本錢。PE的持股市值尚有約1233.5億元,兩項相加,PE的全體報答為1377.7億元,浮盈高達760%。
⑥ 創業板是什麼 為什麼對當前股市有影響
1.為什麼對當前股市有影響?
創業板的推出會分流一部分資金,所以在資金供給一定的情況下,A股的資金會減少,所以多少會影響當前的股市.
2.創業板是什麼?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指主板之外的專為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給,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中國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我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
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