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協議轉讓估值方式
⑴ 新三板里做市轉讓和協議轉讓的區別
新三板協議轉讓:買賣雙方線下議定價格,通常買賣方直接洽談,然後通過股轉系統(新三板)交易。買方要有比較專業的知識,才能盡可能避免投資失誤。
做市轉讓:買賣雙方通過主辦券商(證券公司)報價交易。即證券公司通過比較專業價值評估體系,給出相對合理的建議價格,對於非專業買方有一定的風險規避作用。
一般來說,為了股價,能選擇做市轉讓的企業都會採用做市轉讓的模式。
⑵ 新三板新的交易規則與之前相比在轉讓方式上有何區別
《股票轉讓細則》對轉讓方式的調整主要有:
1.引入集合競價轉讓制度1)原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股票,統一調整為實施盤中集合競價配套盤後協議轉讓的轉讓安排
2.股票採取集合競價轉讓方式的,對申報設置有效價格範圍,具體為:前收盤價的50%至200%;無前收盤價的,成交首日不設申報有效價格範圍,自次一轉讓日起設置申報有效價格範圍3)盤後協議轉讓設置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轉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下限,並要求成交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20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5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2.集合競價與分層制度配套,實行差異化的撮合頻次基礎層掛牌股票採取每日收盤撮合1次的集合競價,創新層掛牌股票採取每日撮合5次的集合競價
3.完善做市轉讓方式允許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轉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做市轉讓股票進行協議轉讓,投資者之間、做市商之間以及投資者與做市商之間可以通過協議轉讓方式直接成交;同時將收盤價按現行最後1筆成交價確定,修改為按最後1筆成交前(含最後1筆交易)15分鍾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確定
4.針對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情形針對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原因導致的股票轉讓,增加特定事項協議轉讓渠道,具體辦法將於近期發布
⑶ 新三板協議轉讓詳細操作流程圖解(互報成交方式)
新三板協議轉讓詳細操作:
新三板投資者買賣新三板掛牌公司股票,應當開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並與主辦券商簽訂證券買賣委託代理協議。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為證券轉讓提供相關設施,包括交易主機、交易單元、報盤系統及相關通信系統等。
(3)新三板協議轉讓估值方式擴展閱讀:
新三板協議轉讓以換取代表接受企業資本的股權(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東以其經營活動的全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向股份公司配購股票。
企業整體資產轉讓原則上應在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全部資產和進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並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⑷ 新三板協議轉讓成交的方式有哪幾種
1、協議方式:一般,協議方式必須等交易對手出現,而且是私下進行的,不是公開的。2、做市方式:做市方式是在只有做市商和投資者之間能夠成交,禁止投資者之間交易,做市商同時提供賣價和買價,以報價和投資者達成交易,只要是有價值的股票,想什麼時候買隨時有貨,覺得做市商報價合理,亦可隨時出貨,做市商交易主要目的是活躍市場,增加交易量。3、競價方式:也要有交易對手出現,但是公開進行,有人掛賣盤,價格合適,就有人買入,公開競價,價格更加公允,交易也更容易促成。4、其他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此種轉讓方式則是通過證監會批准,是在出現特殊情況下的一種轉讓方式。以上四種新三板股票轉讓方式當中,最常用到的是協議方式和做市方式。
⑸ 新三板協議轉讓的成交規則
新三板協議轉讓成交規則如下:
1、每個轉讓日的 9:30 至11:30、13:00 至 15:00 為協議轉讓的成交確認時間;
2、每個轉讓日15:00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將證券代碼和申報價格相同、買賣方向相反的未成交定價申報進行匹配成交;
3、成交確認申報與定價申報可以部分成交。成交確認申報的股票數量小於定價申報的,以成交確認申報的股票數量為成交股數數量;成交確認申報股數數量大於定價申報的,以定價申報的股票數量為成交股票數量,成交確認申報未成交部分以撤單處理。
⑹ 新三板股票有哪幾種轉讓方式
新三板即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共有三種股票轉讓方式,分別是協議轉讓、做市轉讓和競價轉讓。 現階段,由於競價轉讓方式的相關條件尚未明確,掛牌公司股票實際上可以選擇的只有做市轉讓方式和協議轉讓方式。考慮到競價轉讓方式的實施需要一定的市場積累和技術准備,競價轉讓的實施條件、競價轉讓方式的確定及有關變更要求,將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另行制定。
⑺ 新三板協議轉讓的價格能作為估值基礎嗎
個人認為,除個別交易活躍的明星股票外,其他不建議作為估值基礎:
1、一般協議轉讓的股票成交量較低,不能反映真實價值;
2、協議轉讓是手對手交易,股價操控空間比較大;
綜上,該類公司建議還是綜合企業的基本面、行業、團隊、未來發展等進行綜合分析評價,給予適當的估值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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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新三板可以同時選擇做市和協議轉讓交易方式嗎
你好,不可以的。全國股轉規定:新三板公司在掛牌新三板時選擇其中一種交易方式。但是之後新三板公司可以自主選擇更改交易方式,協議轉做市和做市轉協議都是可以的。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掛牌股票可以轉換轉讓方式。
新三板的:委託與申報
做市商應在全國股轉系統持續發布買賣雙向報價,並在其報價數量范圍內按其報價履行與投資者的成交義務。做市交易方式下,投資者之間不能成交。全國股轉公司另有規定的除外。
基礎層、創新層股票做市交易適用本章規定。
①投資者可以採用限價委託方式委託主辦券商買賣做市股票。限價委託指令應當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買賣方向、委託數量、委託價格等內容。
②全國股轉系統接受限價申報、做市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全國股轉公司可以調整接受申報的時間)
限價申報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交易單元代碼、證券營業部識別碼、買賣方向、申報數量、申報價格等內容。
⑼ 新三板股票協議轉讓交易方式有哪些
新三板股票協議轉讓交易方式有僅有成交確認委託一種委託類型:1.投資者登錄證券公司的交易客戶端程序2.在交易委託界面,輸入掛牌股票證券代碼3.選擇成交確認委託及買賣方向4.再依次輸入委託價格、委託數量、成交約定號,以及對手方的交易單元號和證券賬號,之後提交委託即可